《卫生法规》课件 项目1 卫生法规基础理论;项目2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pptx
《卫生法规》
Part1卫生法规基础理论
PART01卫生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卫生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概念卫生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保护人体健康的各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卫生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卫生法规的调整对象调整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关系调整卫生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卫生刑事法律关系调整卫生行政管理关系调整国际卫生法律关系调整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而形成的新型社会关系
PART02卫生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第二节
卫生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卫生法规的特征内容具有广泛性与自然科学紧密相连包含大量技术规范吸收大量的道德规范采用多种调节手段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卫生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益原则预防为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原则国家卫生监督原则患者权利自主原则卫生法规的基本原则
PART03卫生法的渊源和效力等级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和效力等级卫生法的主要内容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管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生命健康权益保护特殊人群健康保护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管理监督疾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中医药与民族医药管理等
卫生法的渊源和效力等级卫生法的效力等级指为了解决卫生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根据各卫生法渊源的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因素的不同,以确定其在法律效力上的地位。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卫生法律的效力高于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卫生规章;卫生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卫生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卫生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卫生规章。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只在本民族自治地方范围内适用。卫生法效力等级
卫生法的渊源和效力等级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2.新法优于旧法3.有关机关裁决卫生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4.卫生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5.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做出裁决。卫生法效力等级特殊规则
PART04卫生法律关系第四节
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医疗卫生管理监督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卫生法律关系概念
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卫生法律关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卫生法律关系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权利: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双方当事人所赋予的实现己方意志的可能性。义务: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双方当事人所规定的必须分别履行的责任。对于权利主体超出法定范围的要求,义务主体不承担义务。卫生法律关系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卫生法律关系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产生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了权利与义务关系变更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或客体发生了变化消灭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完全终止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卫生法律关系一定的法律规范——前提;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是法律关系主体以其主观意愿表现出来的行为。法律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种。法律事件不以法律关系主体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条件
PART05卫生法律责任第五节
概述卫生法律责任指行为人违反卫生法规定或约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卫生法律救济包括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赔偿。概念
概述1.法律责任主体的特定性,卫生法律责任承担主体一般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卫生行政主体与卫生行政相对人;2.是行为人违反卫生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依据是卫生法律、法规或规章;3.卫生法律责任的多样性,包括卫生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4.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卫生法律责任特征
卫生法律责任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卫生法的行为2.卫生违法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3.卫生违法行为与社会危害性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卫生违法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