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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doc

发布:2015-07-23约1.17万字共2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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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总 则 1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2 第二章 安全内业管理 4 第三章 安全宣传、培训与考核 6 第四章 安全检查 9 第五章 安全事故现场处理 12 第六章 安全事故处罚 14 第七章 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紧急救援预案 16 第八章 租赁及分包管理 19 第九章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 21 第十章 安全评奖办法 22 第十一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3 第十二章 其他 25 第十三章 附 则 26 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确保项目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制度进行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项目部所有的生产活动均以安全为首位。 2、安全预防的原则: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积极地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杜绝安全隐患。 3、培训上岗的原则:项目部所有岗位上岗前均应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4、持证上岗的原则:凡国家有权部门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均应持证上岗。 第三条 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应分级、分层次进行;内容包括: 1、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考核及上岗控制工作; 2、安全管理体系在各级的建立,包括各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细则及作业规程的建立,包括安全体系自我检查、自我调节功能的完善等; 3、安全事故的处理; 4、安全内务工作,包括:证、照及档案管理,各种费用定期缴纳,各种规定手续的审批等等; 5、安全工作年度总评,对象包括个人与集体,并根据制度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机料·安全部为安委会下设的安全管理常设机构,主持公司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2、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公司书记及公司分管机务、安全的副经理任副主任,设专职安全员1名,成员由在建项目经理及公司副经理组成。 第五条 项目组织机构 1、项目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在公司安委会统一指导和机料·安全部具体领导下工作,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2、人员组成: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分管机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安全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3、项目机务科(或机料科)为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安全工作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指导与监管,制定与修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公司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最终审批。 第七条 公司机料·安全部职责 1、在公司安委会指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2、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对公司范围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时作出指导性处理意见,同时负责公司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协调项目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督办项目各类安全事故。 第八条 公司专职安全员职责 1、在公司机料·安全部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具体事务。 2、负责车辆上户、报废、保险、出险理赔、养路费等日常工作,负责公司驾驶员及机动车辆的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内务工作。 3、按照安全事故处理范围划分来进行安全事故的具体处理工作或协助处理工作,并负责机料·安全部与安委会在安全日常工作方面的沟通和请示工作。 第九条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工作指示与精神,在公司机料·安全部的领导之下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及各部门安全工作细则,开展相应工作。 2、负责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请示与汇报。 第十条 项目机务科安全职责 1、在项目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细则。 2、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处理项目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员职责 1、在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管理下负责项目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具体事宜。 2、负责项目各类安全事故的具体处理事宜。 第二章 安全内业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对象应分三大层次,核心层次为司机、机手、特种工等机务人员,第二层次为全体员工及外聘人员,外层次为租赁及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应逐级展开,即以安委会为主在全公司范围内展开,以项目为单位在项目展开和以项目部门为单位在科、室、队展开;各级单位行政负责人为各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 证、照管理 凡国家有权部门规定需持证上岗者均需持证上岗,对于该类由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证件,原则上由公司统一管理。 1、车辆证件由公司机料·安全部统一管理,需领用者必须在机料·安全部办理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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