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审计局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含答案详解.docx
2025年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审计局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道德经》中有这样的记载:“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行,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这段文字给我们的启示是()。
A.矛盾双方相互依存,要正确看待和处理
B.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人无能为力
C.矛盾是可以战胜和克服的
D.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无自在之物
【答案】:A
【解析】题干中提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行,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体现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关系。这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正确看待和处理矛盾双方的这种依存关系,把握好矛盾的对立统一。认为矛盾不可调和且人无能为力,是一种消极的、片面的观点。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但人可以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对矛盾进行正确处理,促进事物的发展,并非无能为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它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不能简单地说矛盾可以被战胜和克服。我们应该在承认矛盾的基础上,积极地分析矛盾,寻找解决矛盾的方法,推动事物的发展。“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无自在之物”这种表述与题干强调的重点不一致。题干主要强调的是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关系,而不是万物相生相克以及自在之物的问题。综上所述,启示是要正确看待和处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关系。
2、王某承包了村里的鱼塘,经其精心饲养,鱼塘收成颇为可观。然而,就在鱼即将出塘上市之时,王某不幸溺水身亡。因其两个儿子均在外地工作,无法对鱼塘进行照管。在此情况下,同村好友李某主动承担起照管鱼塘的责任,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售。这种行为属于()。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无权处分行为
D.盗窃
【答案】:B
【解析】此情况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本题中李某没有法定或约定照管王某鱼塘及打捞出售鱼的义务,但其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并组织人员打捞上市出售鱼的任务,目的是避免王某的利益受损,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李某管理鱼塘并出售鱼并非没有合法依据,其行为是为了王某的利益,且后续可能会将收益交付给王某的继承人,因此不属于不当得利。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李某照管鱼塘并出售鱼是基于帮忙管理的目的,并非以自己名义对鱼进行无权处分,所以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李某明显没有非法占有鱼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是为了妥善处理鱼塘事宜,所以不属于盗窃。
3、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在印发前应对公文的()、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若需要进行实质性修改,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A.签发人
B.经办人
C.审批手续
D.标题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公文印发前复核的内容。公文印发前需要对公文的多个方面进行复核,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对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是必要程序。审批手续是公文流程合规性的重要体现,如果手续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公文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质疑。而签发人主要是在公文签发环节起签署作用,并非印发前复核的关键要素;经办人是具体办理相关事务的人员,并非复核的关键内容;标题只是公文格式的一部分,单独强调标题不能全面涵盖印发前复核的要点。所以应选审批手续。
4、《精神卫生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
A.民法
B.刑法
C.行政法
D.社会法
【答案】:C
【解析】《精神卫生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精神卫生法》主要是规范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管理权限、工作程序等内容,其目的是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等,这些都体现了行政法的特征,即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精神卫生法》并非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精神卫生法》并不主要涉及犯罪和刑罚的内容。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精神卫生法》虽与社会领域相关,但从其核心调整对象和规范内容来看,更符合行政法的范畴。
5、预先对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作出具体打算和安排的常用公文种类是()。
A.工作简报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