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监测培训课件最终版.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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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培训;目录;1. 自行监测的定义2. 自行监测的依据3. 自行监测的作用; 自行监测指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相关法律体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1、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为了实现污染源自我管理,确保各个污染源达标排放;也是企业自证守法的一种体现。2、企业自行监测也是为了给排污许可相关监测因子达标排放提供监测数据,是排污许可证重要的载明事项。3、为排污单位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提供数据支撑。4、为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内容及方式公开公布的需求。;1、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为了实现污染源自我管理,确保各个污染源达标排放;也是企业自证守法的一种体现。2、企业自行监测也是为了给排污许可相关监测因子达标排放提供监测数据,是排污许可证重要的载明事项。3、为排污单位编写自行监测年度报告提供数据支撑。4、为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内容及方式公开公布的需求。;一、我国污染源发展历程二、我国污染源监测管理现状三、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一、我国污染源发展历程二、我国污染源监测管理现状三、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一、我国污染源发展历程二、我国污染源监测管理现状三、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单击此处添加标题;依据《排污单位自???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从以下四个方面简述自行监测的内容:1、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2、监测方案制定3、开展自行监测4、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1.1 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排污口的确定1.2 监测频次的一般原则1.3 污染源及监测点位编号1.4 标识标牌的相关规定1.5 监测平台的相关建议及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废气污染源为主要污染源a)单台出力14MW或者20t/h及以上的各种燃料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b)重点行业的工业炉窑(水泥窑、炼焦炉、熔炼炉、焚烧炉、熔化炉、铁矿烧结炉、加热炉、热处理炉、石灰窑等);c)化工类生产工序的反应设备(化学反应器/塔、蒸馏/蒸发/萃取设备等);d)其他与上述所列相当的污染源。;符合以下条件的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a)主要污染源的废气排放口;b)“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确定的主要排放口;c)对于多个污染源共用一个排放口的,凡涉主要污染源的排放口均为主要排放口。; 排污单位应满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确定各监测点位不同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1)不应低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2)主要排放口的监测频次高于非主要排放口;3)主要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高于其他监测指标;4)排放敏感地区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5)排放状况波动大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6)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加监测频次,达标状况良好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7)监测成本应与排污企业自身能力相一致,尽量避免重复监测。; 建议污染源及检测点位设置唯一性编号,编号形式统一规定如下: 污水WS-XXXX;噪声ZS-XXXX;固废GF-XXXX;无组织废气FQ-XXXX;有组织废气GF-XXXX ; 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污口顺序编号。排污口的顺序编号数字建议与排污许可证设置的排放口编号一致;其余排放口自行按顺序编号。;标识标牌的设置要求1.4.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其中:噪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监测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1.4.2 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以设置立式标志牌为主;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可根据情况分别选择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1.4.3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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