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docx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2)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4)起重机变幅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6)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7)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9)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0)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1)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2)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3)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4)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或撤离现场;
15)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16)汽车吊吊装作业时,使用安全警戒线标示安全作业区域、吊臂和起吊物的下方严禁有人员通过,辅助吊装人员没有撤出安全范围不得起吊,起吊作业要有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监督人员在吊装作业时不但离开监督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