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土石方工程》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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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第3部分:土石方工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政道路工程土石方施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施工准备、土方开挖、土方填筑
与压实、排水与降水、边坡与支护工程。
本文件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土石方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502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46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石方工程groundworks
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主要工程之一,包括一切土(石)方的挖梆、填筑、运输以及排水、降水等方面。
4基本规定
4.1总体要求
4.1.1土石方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
周边环境及设计要求合理选择施工工艺。
4.1.2施工中应遵循“安全优先、质量为本、绿色施工”的原则,确保工程实施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4.1.3土石方工程应与市政道路工程其他分部施工协调进行,衔接界面应清晰明确,避免交叉作业干
扰。
4.2施工前准备
4.2.1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地勘报告及现场实际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经审批后实施。
对重大或复杂土石方工程,宜组织专家论证。
4.2.2施工前应完成现场踏勘,重点核查地下管线、既有构筑物、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建筑物现状,
并应根据踏勘结果制定保护或迁移措施。
4.2.3设计文件、图纸应经会审确认,施工单位应对设计高程、边坡坡度、填挖方量等关键参数进行
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
4.2.4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涵盖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求、危险源及
应急措施等,并应留存书面记录。
4.3材料与设备管理
4.3.1填筑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场前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宜包括颗粒级配、液塑限、有机
质含量等指标,不合格材料不应使用。
4.3.2施工机械选型应根据工程规模、地质条件及工期要求合理确定,设备性能应满足压实、开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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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需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4.3.3施工中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设备不应带病作业,设备停放及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
警示标识。
4.4施工过程管理
4.4.1土方开挖与填筑应分层、分段进行,作业面坡度、台阶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超挖或掏挖。
4.4.2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及地下水对边坡稳定性和基底承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临时排水系统宜与永久排水设施统筹设计。
4.4.3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支护,对暴露时间较长的临时边坡,应采取覆盖、喷浆等防护措施。高边坡
施工期间应实施变形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处理。
4.4.4填筑作业应遵循“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原则,填料含水率宜接近最优含水率,碾压工艺参数应
通过试验段确定,并应避免漏压或过压。
4.5安全与环境保护
4.5.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警示标志及照明设施,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4.5.2土方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出场前应冲洗轮胎及车身,不应带泥上路。
4.5.3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及振动应控制在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限值内,必要时可采取喷雾降尘、
隔音屏障等措施。
4.5.4弃土场选址应避开生态敏感区,弃土堆放应分层压实并采取绿化或防尘措施,不应随意倾倒。
4.6特殊条件施工
4.6.1雨季施工应加强排水系统检查,作业面宜分段突击完成,开挖后基底应及时封闭。暴雨期间应
停止露天作业,并应对边坡采取临时遮盖。
4.6.2冬季施工时,冻土块粒径不得大于填料层厚度的2/3,且不得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