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技术规范》.docx
ICS07.060CCSA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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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711—2025代替DB15/T711-2014
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vestigationandidentificationoflightningdisaster
2025-04-18发布2025-05-18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711—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5/T711-2014《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技术规范》,与DB15/T711-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部分术语“外部防雷系统、内部防雷系统、剩磁法、金相法、闪电定位系统”(见2014年版的3.1、3.2、3.6、3.7、3.8);
b)增加了部分术语“雷击”(见3.1);
c)增加了章结构(见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2014版的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
d)删除了“调查流程”(见2014年版的5.2);
e)删除了“调查组的职责、雷灾事故现场因素的调查、调查前期准备、鉴定方法”(见2014年版的5.1.4、6.3、7.1、8.3.1);
f)删除了“附录A雷电灾害等级分类、附录B雷电灾害损失统计”(见2014年版的附录A和附录D);
g)增加了附录B“剩磁检测”(见附录B);
h)更改了“现场调查”(见第8章,2014年版的第6章);
i)更改了“资料收集”(见第9章,2014年版的6.4);
j)更改了“灾害分析及鉴定”(见第10章,2014年版的第8章);
k)更改了“编制调查报告”(见第11章,2014年版的8.4);
l)更改了“资料整理”(见第12章,2014年版的第8章)。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内蒙古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庆君、高迎侠、徐燕霞、石茹琳、王曼霏、张馨元、高霏、裴继儒、李溪楠、侯越、张祺玥、李艳娜、张晓文、马云海。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DB15/T711-201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15/T7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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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雷电灾害调查的基本原则、雷电灾害等级、调查组织、调查内容、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灾害分析及鉴定、编制调查报告、资料整理。
本文件适用于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103-2017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QX/T1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雷击lightningstroke
对地闪击的一次放电。
[来源:QX/T103-2017,3.1]
雷电灾害lightningdisaster
因雷电对生命体、建(构)筑物、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所造成的损害。[来源:QX/T103-2017,3.2]
雷电灾害调查investigationoflightningdisaster
雷电灾害的现场勘察和取证、资料收集、技术鉴定和分析、评估并做出结论的过程。[来源:QX/T103-2017,3.3]
剩磁数据dataofresidualmagnetism
铁磁体被导线短路电流及雷电流形成的磁场磁化后仍保留的磁性值。注:单位为毫特斯拉(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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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711—2025
[来源:QX/T103-2017,3.4]
4基本原则
4.1及时性
在雷电灾害发生后,接到灾情报告,应及时进行调查。
4.2科学性
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分析灾情应符合雷电科学原理。
4.3公正性
调查应保持公正,调查人员应与所发生的灾害事件无利害关系。
4.4完整性
全部调查资料应完整,建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