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庆丰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线路部分)环评批复.docx
第1页共1页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杭环辐评批[2017]15号
送件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项目名称
220kV庆丰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线路部分)
批复意见
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送审,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220kV庆丰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线路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审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环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及西湖环保分局、拱墅环保分局意见,原则同意220kV庆丰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线路部
分)按拟定规模建设:1回电缆线路长约5km。工程路径走向方案具体见报告表。
二、输变电工程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等标准。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施工生产废水须合理处置,达标排放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并做好项目的生态保护。
四、妥善处理好与项目周边群众的关系,作好宣传与解释工作。
五、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有重大调整,须重新履行环评程序。
六、请拱墅、西湖环保分局负责项目建设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抄送
拱墅环保分局、西湖环保分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