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水利地基施工技术规范.pdf
绿色低碳水利地基施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低碳水利地基施工的术语和定义、低碳材料与设备、绿色施工工艺、生态环境保
护、数字化与智能化、质量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低碳水利地基的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33190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版式文档
GB/T38624.1物联网网关第1部分:面向感知设备接入的网关技术要求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基foundation
指承受建筑物荷载并传递至下部岩土层的岩土体,包括自然地基和经人工处理后的增强地基。
4低碳材料与设备
4.1一般规定
4.1.1水利地基工程所用材料与设备应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排放、可循环利
用的环保型产品。
4.1.2材料与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应纳入选型评估体系,重点管控生产、运输、施工及废弃阶段
的碳排放强度。
4.1.3施工单位应建立低碳材料与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核查产品环保认证、能效标识及碳排放检测报
告。
4.2低碳材料要求
4.2.1材料选型原则
4.2.1.1地基处理用固化剂宜采用工业固废基胶凝材料,其掺量比例应满足强度要求且不低于总胶凝
材料的30%。
4.2.1.2级配砂石填料可选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其粒径分布与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4.2.1.3防渗材料应避免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学制剂,宜采用膨润土、生物基聚合物等环境友好
型材料。
4.2.2材料生产与运输
4.2.2.1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低碳生产工艺证明文件,水泥等建材宜选择采用碳捕集技术的生产企业。
4.2.2.2运输半径超过200km的材料,宜采用新能源车辆或铁路运输,并核算运输碳排放强度。
4.2.2.3现场材料堆放应采取防尘、防流失措施,散装物料储存损耗率应控制在1%以内。
1
4.3低碳设备要求
4.3.1设备能效管理
4.3.1.1桩工机械、注浆设备等主要施工机具应满足国家现行节能标准,其能效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4.3.1.2柴油动力设备宜加装尾气净化装置,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应符合GB20891的要求。
4.3.1.3单台功率超过50kW的固定设备,可配置变频控制系统,实现负载自适应调节。
4.3.2新能源设备应用
4.3.2.1施工现场宜配置光伏发电系统,为照明、监控等低功率设备供电,其覆盖率不宜低于用电负
荷的20%。
4.3.2.2移动式设备可选用氢燃料电池或锂电池动力替代传统燃油动力,替代比例宜达到设备总量的
15%。
4.3.2.3塔吊、龙门吊等大型设备宜安装能量回馈装置,制动能量回收效率不应低于60%。
4.4低碳技术集成
地基处理工艺宜与低碳材料协同优化,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微生物诱导碳酸盐沉淀技术时,菌液培养应使用可再生碳源;
——静压桩施工宜采用预制竹筋混凝土桩等生物基复合材料;
——注浆加固可配合CO₂矿化封存技术,每立方米浆液封存CO₂量不应低于5kg。
——施工设备宜配置智能监控系统,实时采集能耗、排放数据,并与项目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4.5监测与验证
4.5.1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材料碳足迹声明进行第三方核查,偏差超过10%时应启动溯源程序。
4.5.2主要设备运行能效应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单位工程量能耗较定额值降低幅度不应低于8%。
4.5.3新能源设备使用效果宜通过碳减排量核算予以验证,并作为环保验收的支撑材料。
4.6档案管理
4.6.1所有进场低碳材料应留存生产批号、检测报告及运输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少于工程竣工后10
年。
4.6.2设备运行数据应通过物联网终端自动记录,形成包含能耗、工效、排放的电子档案。。
4.6.3低碳技术应用案例宜编制专项总结报告,纳入企业绿色施工技术库。
5绿色施工工艺
5.1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