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故分级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县级及以下面组织指挥机制
2.2现场指挥机构
2.3专家组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防
3.2监测预警
3.3事故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先期应急处置
4.2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
4.3现场指挥
4.4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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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信息发布
4.6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保险
5.3恢复重建
5.4应急处置评估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6.2队伍保障
6.3资金保障
6.4物资装备保障
6.5避难场所保障
6.6技术保障
6.7治安和交通运输保障
6.8医疗卫生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术语定义
7.3预案实施时间
8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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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预案编制依据
8.2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8.3县危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
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国家、省、市和县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见附件1)。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
故应对工作:
(1)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
较大、重大涉险事故;
2()跨县区或跨多个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一般
和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经开区、龙亢农场,下同)
应急救援能力,需要增援的生产安全事故;
4()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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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涉及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要
与本预案相协调。
1.4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应对,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依
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见附件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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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县级面组织指挥机制
2.1.1领导机构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县长领导下,县
人民政府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
全事故以及危险化学品较大、重大涉险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研
究、决策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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