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JDCC 042-2025 沥青路面用木质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pdf

发布:2025-04-25约2.18万字共2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附件5

沥青路面用木质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

(JDCC042—2025)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部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

开展的沥青路面用木质纤维(以下简称纤维)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

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果告知、异议处理、复

查、附则及附录。

2产品种类

本规范涉及两个产品种类,具体如下:

1)絮状木质纤维;

2)粒状木质纤维。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监督总体

被实施监督的单位产品的全体。

3.2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为了验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按

原检测方案对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验。

3.3复查

-1-

发现的问题处理后,重新进行的抽样检验行为。

3.4备用样品

复检时使用的样品。

4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

范。

JT/T533沥青路面用纤维

交科技规〔2020〕2号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管理办法

5抽样

5.1抽样产品

抽样产品应符合JT/T533标准的有关要求。

5.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5.2.1抽样方法

在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随机抽取同

一生产企业半年内生产的产品。抽查的产品应具有生产企业

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

5.2.2抽样基数和数量

(1)以同一批原材料和同一配方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纤

维为一批,作为监督总体。絮状木质纤维监督总体不少于200

包,每批随机抽取5包,每包各取样不少于500g,混合均匀

后平均分成两组;粒状木质纤维监督总体不少于10包,每

批随机抽取2包,每包各取样不少于3kg,混合均匀后平均

分成两组。其中一组作为检验样品,另外一组作为备用样品。

-2-

(2)对抽出的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5.3样品处置

5.3.1抽取的样品在抽样现场立即封样,采用不透气塑料

袋密封。封样时应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样

品应由抽样人员负责携带、寄送或监督运输。

5.3.2在抽样和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抽样文书、防拆

封措施等关键内容进行拍照,以保证对该过程的可追溯性。

5.4抽样文书

5.4.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

信息。被抽查企业要求特别陈述的情况,应当在抽样文书中

说明。

5.4.2在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抽

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被抽查企业

公章。抽样文书一式三份,检验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执一份,

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

5.4.3在工程现场抽样时,抽样文书应当由检验机构、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被抽查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抽

样文书一式七份,检验机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程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被抽查生产企业各执一份,

其余一份附于被抽查的样品包装中。生产企业人员不在工程

现场时,由销售企业或者施工单位人员将抽样文书转交生产

企业。

5.4.4实施抽检分离抽查时,应将5.4.2、5.4.3中规定的

-3-

抽样文书数量增加一份,由抽样人员连同样品寄送至负责检

验的机构。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

1

表检验项目

序号检验项目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