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件 法理学课件 - 副本 (2).ppt
(3)封建制法的基本特征①确认和维护封建主阶级对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占有关系,并维护地主与农民通过土地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②法自君出,君主言出法随,他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司法者。③公开确认和维护等级特权制度。④刑罚残酷,野蛮擅断。(4)中国封建制法与西欧封建制法之间,又有各自的特点。(二)资本主义法的产生
1.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早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就开始出现(1)资本主义法一般是与资本主义国家同时产生的。(2)中世纪中期,西欧部分地区的简单商品生产者分化为最初的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商人阶层迅速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开始出现。其例证有:①商法(尤其是海商法)的兴起。②罗马法的复兴。③有关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的出现。2.资本主义法的产生与资产阶级国家政权(1)两者的基本关系(2)典型例证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1781年《联邦条例》、1787年《宪法》。法国:1789年《人和公民权利的宣言》、《法国民法典》。3.资本主义法与以往私有制社会的法的继承关系(1)基本观点资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具体方式的不同,在反映各国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状况的同时,也给予各国法律制度不同的特点,导致各国资本主义法与前资本主义法之间继承关系的不同。(2)继承关系的基本形式恩格斯把这种继承关系首先分为两类:①是英国式的,即保留了大量的封建的法律形式,但赋予这种形式以资产阶级的内容;②是西欧大陆式的,即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的确认形式。西欧大陆似的形式又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以德国中世纪后期的普通法为代表,其特点是通过审判实践吸收并改造罗马法,使之与原有的封建习惯相结合;第二种是以1794年的《普鲁士邦法》为代表,其特点是:依靠法学家的帮助,以罗马法为基础制订法典,但该法典内容庞杂,大量体现封建的、军事专制的要求;第三种是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它则是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3)决定继承关系的因素资本主义法与前资本主义法之间继承关系的不同,直接决定于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与具体形式。在英国,资产阶级与贵族的妥协导致新政权对旧政权法律效力的认可;在法国,资产阶级政治上的完全胜利的法律后果之一则是不承认旧法的效力。但总体上看,新旧法律之间仍保持密切联系。(三)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1.资本主义法的本质(1)基本观点资本主义法体现和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2)三个注意问题①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一般都强调它的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②在资本主义法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资产阶级内部各垄断集团之间存在着斗争与妥协。③资本主义法规定了一些有利于劳动人民的条款,并不表明资产阶级法同时体现了劳动者的意志,而是资产阶级维护其根本利益的需要。2.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所有资产阶级宪法的核心。②早期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一般都有契约自由的规定,要求政府扮演“守夜人”的角色,反对国家和法律直接干预经济生活,鼓励自由竞争。③20世纪末、21世纪初以来,资本主义经济由自由竞争进入垄断时期,国家加大了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及契约自由原则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受到一定限制。但是,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仍然是资本主义法与前资本主义法相区别的基本特征。(2)维护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政治统治资本主义法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法律手段保证代议制政府的有效运行,具体体现在三项制度中:①政党制。②普选制。③分权制。(3)维护资产阶级人权①人权是指人作为人而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利。②资本主义法对人权的保障,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③运用法律手段保障人权,是由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决定的。(四)资本主义法制
1.资本主义法制的概念(1)但在资本主义国家,法制、法治、法治政府、法治国等词语的内涵则大体相当,学理上并无严格区别。资产阶级法制是一个与资产阶级民主相联系的并与专制相对立的但又难以统一定义的概念。(2)资产阶级学者有关法制概念的论述,较为统一的内容是:①所有的人和组织、特别是国家机构必须服从符合一定原则的法律,依法办事,法律至上。②自由权是法律的基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未经法定程序和司法机关的审理,不得剥夺人的自由。③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为了防止国家机构滥用职权,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实行多党与分权的宪政体制,保障司法独立。(3)总体上看,要法治不要人治仍然是资产阶级法的最基本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