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评价与防范.pdf
重大危险源评价与防范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评价
1、坍塌:木料等堆放不规范,支撑体系基础不满足受力要求,
支架设计错误、未按方案要求搭设。
2、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
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木工棚、机械缺陷误操作,防护不到位。
3、高处坠落:支模架搭设过程中,邻边作业和悬空作业,因违
规操作而引起的人员和财产损害,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等。
4、物体打击:支模架搭设过程中、如果劳动组织不合理,或者
存在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等行为,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5、触电伤害: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
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
害或损害。
6、起重机伤害:支架模板吊运不规范,未按起吊要求进行作业。
7、火灾:在施工阶段,需要用乙炔和氧气,对钢筋、工字钢等
进行焊接、切割,易引发生火灾。
8、车辆伤害: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保养不当未
及维修和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车辆超载、超速行驶等,容易引发车辆
伤害。
二、防范措施
1、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
前期控制:支模架施工开工前在编制安全专项方案,针对工程的各
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
人为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
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严格
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
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
业。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
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
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
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
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