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_T2806—2021_蔬菜收获废弃物处理技术规程_黑龙江省.docx
ICS67.080.20
B08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2806—2021
蔬菜收获废弃物处理技术规程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T2806—20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北货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秀玲、李振、龚德状、夏秀芳、李喜泉、刘恒、王金歌、杜帛霖、邓传军。
I
DB23/T2806—2021
蔬菜收获废弃物处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收获废弃物处理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收集、运输、场所和工艺。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收获废弃物的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79-2003
GB/T19524.1
GB/T19524.2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T24675.6保护性耕作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
GB20287
NY525
农用微生物菌剂
有机肥料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设施蔬菜秸秆还田技术规程
蔬菜收获废弃物是指在蔬菜收获过程中被丢弃的无商品价值的根、茎、叶、花、烂果和尾菜等。
在蔬菜收获废弃物产生地点将适合堆肥处理的蔬菜废弃物进行收集并装入到合适的容器内。
蔬菜废弃物的运输应采用箱式清运车辆,将装有蔬菜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依次堆码,搬运过程中不应
发生撒落或渗漏,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运输至处置厂处理。
1
DB23/T2806—2021
7.1粉碎
在蔬菜收获废弃物产生地点采用合适的还田机对适合还田处理的蔬菜收获废弃物进行切割、粉碎。
机具安全要求应符合GB/T24675.6的规定。
7.2还田
通过旋耕、深翻等措施将粉碎后的适合还田处理的蔬菜收获废弃物归还农田。标准参照DB37/T
4107-2020。
8蔬菜收获废弃物堆肥处理
8.1选址
处理场所应建在蔬菜种植园区、蔬菜仓贮区、蔬菜加工厂、蔬菜流通集散地及其附近,在夏季主导
风向的下风向,具备水、电、贮运等基础设施条件,远离饮用水源地和居民生活区。
8.2要求
工作场地应经过硬化处理,便于机械设备出入操作。
8.3设施
原料储存、预处理和发酵设施应具备防渗漏、防雨淋和防风条件;成品储存设施应有防雨淋处理。
将已分类的蔬菜收获废弃物进行合理堆放和贮存,并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去除原料中铁丝、绳线、
塑料薄膜、石块等无机杂物。
8.4.2粉碎
应选择适宜的粉碎设备,对蔬菜收获废弃物进行粉碎、碾丝、揉搓处理,以完全破坏其结节及蜡质
层,物料粒径宜控制在5cm以下。
8.4.3混合
应依据蔬菜废弃物的类型和处理工艺的要求,调整蔬菜废弃物的水分、粒度、碳氮比、pH等条件。
将粉碎好的蔬菜废弃物与辅料混合均匀,辅料为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尿素、碳酸钙等,不宜添加
生活垃圾、污泥等具有污染风险的辅料。
宜采用一次性好氧堆肥工艺对适合堆肥的蔬菜收获废弃物进行处理。
8.5.1接种
宜选择能够有效分解物料中的木质纤维素和表面蜡质的微生物菌剂。微生物菌剂应符合GB20287
2
DB23/T2806—2021
的要求,依据标准NY/T1109-2017进行菌种毒理学试验,不得使用未经菌种安全评价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业部登记的制剂。
8.5.1.2接种量
每3m~5m发酵物料宜加入1kg发酵菌剂,在布料过程中以机械或人工方式均匀混入。
33
8.5.2发酵
8.5.2.1条垛式发酵
将接种后物料混合均匀后堆成长条形条垛。垛底宽度120cm~300cm;垛高80cm~200cm;长度
不限;各条垛间距80cm~100cm。
8.5.2.2槽式发酵
将接种后物料混合均匀后在槽式通道内进行堆积发酵。发酵槽依据处理规模设计为长度60m~100
m,宽度4m~9m,高度1.5m~2m,需配备导轨式机械翻堆设备。
8.5.3过程控制
定期监测记录发酵的温度和水分指标,高温期垛体中心温度应控制在55℃~65℃,达到60℃进行
翻堆或者曝气,发酵物料含水量应控制在45%~65%,碳氮比宜为(20:1)~(30:1),宜保持3天
以上。将完成高温期发酵的物料堆成长条形条垛,堆积在稳定区内,垛底宽度5m~6m,垛高1.5m~
2.5m。定期打孔通气,稳定3~6个月。
发酵物料应完全腐熟,堆体温度自然下降至环境温度,无有害气体及刺激性气味,外观为黄褐色至
黑褐色,呈现自然疏松、大小均匀的纤维状结构,无明显的机械杂质。
8.6.1抽样
对每批发酵物料进行抽样,检验按GB/T667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