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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_T1056-2022_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_吉林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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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DB22

CCSB40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056—2022

代替DB22/T1056—2011

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

Sikadeerproductprocessingtechniquecodeofpractice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105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代替DB22/T1056—2011《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与DB22/T1056—2011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a)

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删除了要求(见2011年版的第2章);

c)增加了产品来源(见第4章);

d)更改了鹿茸加工方法(见5.1,2011年版的第3章);

e)增加了鹿脱盘(见5.2);

f)增加了鹿角(见5.3);

g)更改了鹿血(见5.4,2011年版的4.6);

h)更改了鹿心(见5.5,2011年版的4.5);

i)更改了鹿胎(见5.6,2011年版的4.4);

j)更改了鹿鞭(见5.7,2011年版的4.1);

k)更改了鹿尾(见5.8,2011年版的4.2);

l)更改了鹿筋(见5.9,2011年版的4.3);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省鹿产品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大鹿业有限公司、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

中心、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鸿坤鹿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东鳌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市佳盛麟

种鹿科技有限公司、农业部特种经济动植物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

长春市双阳区博文鹿业良种繁育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印石、陆雨顺、武伦鹏、刘政波、毕晓东、嵩之松、段景玲、华梅、李铁军、

李庆杰、冯刚、王艳梅、李嘉榕、刘继永、张镇、桂宝玉。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I

DB22/T1056—2022

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产品来源及鹿茸、鹿脱盘、鹿角、鹿血、鹿心、鹿胎、鹿鞭、鹿尾、鹿筋、鹿骨、鹿

皮、鹿肾的初加工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梅花鹿产品的初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1188鹿茸加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4产品来源

4.1鹿茸、鹿脱盘、鹿角、以及活体取的鹿血应来自健康的梅花鹿。

4.2鹿心、鹿胎、鹿鞭、鹿尾、鹿筋、鹿骨、鹿皮、鹿肾以及屠宰取的鹿血,应来自正规的屠宰企业,

经检验检疫合格。

5.1鹿茸

应按GB/T41188的规定执行。

用水浸泡1d~2d,清洗控干水分后,放在阴凉处直至干燥。

5.3鹿角

反复用水冲洗干净,放在阴凉处直至干燥。

将获取的鹿血,倒入盘中进行干燥处理。

5.5鹿心

去除心包膜及心冠脂肪,洗净放入70℃~80℃的烘箱内烘烤,直至干燥。

1

DB22/T1056—2022

5.6鹿胎

乳胎清洗后整形,头颈插入肋下,用绳固定。水胎直接用绳固定即可。将固定好后的乳胎和水胎置

入80℃~120℃的烘箱内烘烤,直至干燥。

5.7

鹿鞭

将阴茎拉长至25cm~40cm之间,连同一对睾丸固定在木板上或帘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处冷

风吹干或自然风干。

5.8鹿尾

去掉尾毛,刮净表皮,将尾根部外皮做成三角形,用绳串于尾根部,悬挂在通风阴凉处冷风吹干或

自然风干。或鲜鹿尾在干燥1d~2d后,用60℃~65℃温水浸蘸3~5次,每次1s~2s,浸蘸

后继续干燥1d~2d,再重新浸蘸和干燥,反复上述操作,直至干燥。

5.9鹿筋

先将剔下的主筋用水清洗后,用刀沿筋膜走向逐层刮净肌肉,用水反复浸泡3d~4d,然后

把主筋拉直,将剩余的小块筋膜贴附在主筋上,放在通风阴凉处冷风吹干或自然风干。

5.10鹿骨

用刀具剔除骨头上的残肉,放入70℃~80℃的烘箱内烘烤,直至干燥。

5.11鹿皮

5.11.1将鹿皮置清水或碱液中浸泡1d~2d,反复换水。泡好后的鹿皮用热水进行浇烫、脱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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