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校长安全目标责任书.docx
政教校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警钟长鸣、严防死守,确保所管工作大事不出,争取小事也不出,保证师生生命安全、校园秩序正常,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二、责任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队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擗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俘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l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三、处罚
对安全工作不关心、不重视,对危险因素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得当,批评教育并写出检查。
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酿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2025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