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_T 2312-2024 林木种质资源迁地保存技术规程.docx
ICS65.020.40CCSB65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2312—2024
林木种质资源迁地保存技术规程
Codeofpracticeforexsituconservationofforestgermplasmresources
2024-11-04发布2025-01-04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T2312—2024
I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收集保存对象和方法 1
5种质资源库建设 1
6种质资源库管理 3
7种质资源描述与登录 4
8档案管理 4
9标准实施及评价 4
附录A(资料性)林木种质资源迁地保存库基本情况表 6
附录B(资料性)迁地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登记表 7
附录C(资料性)迁地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监测登记表 8
附录D(资料性)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9
DB42/T2312—2024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总站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总站、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管兰华、周必成、徐红梅、刘华、胡超、汪长江、张亚东、董纾帆、黄愉婷、杨寒、周倩、汪明、蒋祥娥、吴银波、胡兴宜、曹健。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27邮箱:hblybzh@163.com;或者湖北省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27,邮箱:609628515@。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27邮箱:hblybzh@163.com;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邮箱:hb_zlc@163.com。
DB42/T23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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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质资源迁地保存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木种质资源迁地保存的收集保存对象和方法、种质资源库建设、种质资源库管理、种质资源描述与登录、档案管理、标准实施及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林木种源、家系等种质资源迁地保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01育苗技术规程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LY/T2192林木种质资源共性描述规范
LY/T2417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营建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收集保存对象和方法
4,1收集保存对象
主要收集保存珍稀濒危树种、主要造林树种、经济林树种等的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等种质资源,也可保存部分育种材料。
4.2收集材料类型
苗木、种子、种条、种根等繁殖体。4.3收集方法
按照树种自然分布区,根据其资源分布状况,每个地区收集3个~5个种源。根据经纬度、海拔高度、地势等确定采种林分,以天然起源的代表性林分为宜,且处在大量结实林龄,每种源采集不少于20株母树,采种量以每家系培育不少于30株苗木为宜,采种母树间距不低于30m。
5种质资源库建设
5.1库址选择
5.1.1地点选择
在林木种质适生的气候带或生态区内,优先选择林木种质资源库、植物园、良种繁育中心、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国有林场等国有土地。交通方便,易于长期保存,没有或较少生物和非生物不利因子影响。
5.1.2立地选择
宜选择排水良好的平坦地、缓坡地、丘陵和山地,土壤疏松、透气性好,以具备灌溉条件的肥沃壤土为宜。
5.2规划设计
5.2.1建设面积
广域和中等分布树种专项库保存面积不小于10hm2,狭域分布和极小种群树种专项库保存面积不小于2hm2,综合库保存面积不小于20hm2。
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