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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知识点合辑2025
期货市场概述
1.期货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在19世纪中期产生于美国芝加哥。1848年,82位商人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1865年,该交易所推出了标准化合约,同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随着交易规则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期货市场逐渐发展成熟。20世纪70年代,金融期货的诞生是期货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如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设立了国际货币市场分部(IMM),首次推出包括英镑、加元等在内的外汇期货合约。
2.期货市场的功能
-规避风险功能: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例如,农产品种植者担心未来农产品价格下跌,在期货市场上卖出相应的期货合约。如果未来价格真的下跌,现货市场的损失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盈利来弥补。
-价格发现功能:期货市场集中了众多的买方和卖方,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形成的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和权威性等特点,能够反映未来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趋势。
-资产配置功能:期货市场的杠杆特性、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使得投资者可以将期货纳入资产组合中,以优化资产配置,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3.期货市场的构成
-期货交易所: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相关服务和交易规则的机构。它制定并执行交易规则,组织和监督交易,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我国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
-期货结算机构:负责对期货交易进行结算,包括对会员的交易盈亏进行计算、保证金管理等。它可以作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为期货交易提供履约担保。
-期货公司:是连接投资者和期货交易所的桥梁。它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指令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期货公司还为客户提供市场信息、投资咨询等服务。
-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一般通过期货公司参与期货交易;机构投资者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参与期货市场的目的多样,有的是为了套期保值,有的是为了投机获利。
期货合约与期货交易制度
1.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为例,合约标的是沪深300指数,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报价单位是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是0.2点,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等。
2.保证金制度
-概念: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例如,某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率为10%,投资者买入价值100万元的该期货合约,只需缴纳10万元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分类: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3.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又称逐日盯市制度,是指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如果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交易所会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
4.涨跌停板制度
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例如,某期货合约的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1000元,涨跌停板幅度为±5%,则当日该合约的最高报价为1050元,最低报价为950元。
5.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例如,某交易所规定某期货合约的个人投资者持仓限额为100手。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6.强行平仓制度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等。
套期保值
1.套期保值的概念与原理
套期保值是指企业通过持有与其现货市场头寸相反的期货合约,或将期货合约作为其现货市场未来要进行的交易的替代物,以期对冲价格风险的方式。其原理在于同一品种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