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_T3532-2021_植保无人机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技术规程_辽宁省.docx
ICS65.020.99
CCSB15
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532—2021
植保无人机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
技术规程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T353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农业大学、沈阳金丰春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慕君、董辉、马辉、李眷、许童羽、徐清云、屈丽莉、彭志国、姜策、江冬、
刘洋、李红燕、樊昱宏、马晓彤。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北街39号),联系电话:
02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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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无人机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植保无人机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所需的作业条件要求和作业准备、田间放
蜂及效果调查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植保无人机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5792
GB/T25415
NY/T1533
NY/T3213
水稻二化螟测报调查规范
航空施用农药操作准则
农用航空器喷施技术作业规程
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释放赤眼蜂作业采用的植保无人机应符合NY/T3213要求,同时还应具备赤眼蜂释放器释放点经纬
度规划、全程自主释放、释放状态即时回传、释放故障自动报警、故障断点接续投放、释放点存储可回
溯等必备功能。
赤眼蜂释放器宜采用单层球形或其他适于植保无人机作业的形状结构;材质应为全生物降解树脂,
不应分离、破碎;能够自然漂浮于稻田水面,有效防止水浸湿赤眼蜂释放器内的赤眼蜂蜂卡;赤眼蜂能
正常羽化出蜂。
1
DB21/T3532—2021
4.3.2
放蜂数量
根据田间二化螟成虫量确定放蜂数量。具体放蜂数量要求见附录A。
4.3.3
放蜂密度
按每亩5个赤眼蜂释放器的密度进行田间放蜂。具体释放点分布要求见附录B。
5
作业准备
放蜂时间
5.1
应按照GB/T15792要求监测田间水稻二化螟成虫量,并预测出产卵始盛期。宜在二化螟成蛾产卵始
盛期前3d开始放蜂。
5.2
蜂卡准备
5.2.1
质量检验
5.2.1.1
检验项目
在放蜂作业前,应通过检验稻螟赤眼蜂寄生率、羽化率、雌蜂百分比、畸形蜂率判定赤眼蜂蜂卡质
量。
5.2.1.2
抽样方法
将各批次繁育的稻螟赤眼蜂蜂卡混匀后,随机抽取30cm的赤眼蜂蜂卡,标记为样本F。在样本F中
2
随机抽取10个0.3cm的赤眼蜂蜂卡,分别装入试管中,标记为F1、F2……F10,将F样本加温保湿使其羽化,
2
按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按附录D的要求判定稻螟赤眼蜂蜂卡质量等级。应选用质量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赤眼蜂蜂卡。
运输途中宜控制稻螟赤眼蜂蜂卡处于温度18℃~26℃,相对湿度50%~70%环境内,并做遮光、防雨
植保无人机田间放蜂作业高度宜控制在10m~15m。宜选择晴朗、无风(或微风,风速低于2m/s)上
午或下午进行,避开中午日光暴晒时间段。放蜂后3d内不宜出现大风、大雨天气。放蜂前后7天内避免
2
DB21/T3532—2021
7.1
7.2
作业质量
在放蜂作业完成后的第2d应通过测定漂移率来确定作业质量。具体测算方法见附录E。
防治效果
7.2.1
寄生效果
放蜂作业后,应及时检查稻螟赤眼蜂对二化螟卵的寄生情况。具体测算方法见附录F。
7.2.2
控害效果
在水稻乳熟期调查水稻植株被害情况,并计算虫伤株防效、白穗防效。具体方法见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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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3532—2021
附录A
(规范性)
放蜂数量
植保无人机释放赤眼蜂具体数量要求见表A.1。
表A.1放蜂数量要求
稻螟赤眼蜂每亩放蜂量(头)
每亩二化螟成虫量
(头)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一次放蜂后5d~8d)
(第二次放蜂后5d~8d)
<120
120~180
>180
1000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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