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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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一、一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急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展论证;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3.施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标准,由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
际编制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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