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汽车零部件(管件)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发布:2025-04-20约5.42万字共7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管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烟台近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汽车零部件(管件)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409-370611-04-01-443288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刁翠梅

联系方式

1395359****

建设地点

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福山县(区)连福乡(街道)连福街96号(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121度14分6.446秒,37度31分49.080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409-370611-04-01-443288

总投资(万元)

21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4.76

施工工期

3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416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1、规划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

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名称及批复文号:《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审批意见》(鲁政字[2006]68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1、文件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鲁环审[2009]67号)

2

2、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批时间:2016年9月9日

审批文号:鲁环审[2016]70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连福街96号已建厂房,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和土地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用地规划,项目厂址区域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见附件5。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2、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1)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产业发展定位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

建设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详见下表。

表1-1项目与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项目

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产业定位

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

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园区主导产业。

符合

给水

高新区内用水全部由福山供

本项目用水由福山

符合

3

工程

水有限公司留公水厂提供,水源取自夹河河道地下水。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3万m3/d,目前只给福山高新区供水,到2010年高新区用水量为2.4万m3/d。

区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排水工程

项目所在地已经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99)后排入区外的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一类污染物须满足车间排污口达标排放要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B级要求。

本项目无生产废

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套子湾污水处理

厂,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2三级标准及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符合

集中

供热

与燃

高新区的集中供热热源厂为福泰热电厂,建设规模为

2×12MW热电机组,配

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预计于2009年11月投入使用,供热范围为福山区和高新区。福泰热电厂开始集中供热后,高新区内现有企业自备小锅炉须在2009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新入区企业不得自建燃煤、燃油锅炉。

办公楼采用集中供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