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_T2148-2014_有机鲢鳙生产技术规程_吉林省.docx
ICS65.150
DB22
B5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148—2014
有机鲢鳙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sofproductionfororganicSilverCarpandBigheadCarp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2148—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利丹、齐科翀、李霞、王海、李海波、朱兴华、刘和。
I
DB22/T2148—2014
有机鲢鳙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鲢鳙(Hypophthalmichthysmolitrix、Aristichthysnobilis)生产的环境条件、苗种
培育、成鱼养殖、成鱼捕捞及养殖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库、湖泊等渔业水域有机鲢鳙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根据有机农业的原则和有机鲢鳙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鲢鳙。
附近无污染源,远离城区、交通主干线、生活垃圾场;方圆50km内无废水处理不达标的化工厂、
造纸厂、制革厂、印刷厂、电镀厂等。所有企业排放的污水应符合GB8978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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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所在最近3年内未使用过禁用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等。水域底质及周边土壤环境质
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流入生产场所的地表径流不得含有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物,地表水环境
质量应符合GB3838的规定、农田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
定。
4.3水质要求
养殖用水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
5鱼苗培育
5.1养殖场要求及池塘条件
养殖场要求见4;池塘条件应符合SC/T1008的规定。
5.2鱼苗来源
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
5.3放养时间
5月下旬至6月初。
5.4放养密度
鱼苗放养后,每日巡塘,观察水质及鱼的活动情况。及时清除敌害生物,检查鱼苗摄食、生长及病
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鱼苗放养一周后,每3d~5d注水一次,每次加深10cm~15cm。待鱼体全长2cm~3cm左右时,
池塘水深为1.2m~1.5m。
鱼苗经约20d~30d培育至全长2cm~3cm时应及时拉网锻炼,准备出池。出池前拉网锻炼2次~
3次,每次拉网前应停食、清除池中杂草和污物,拉网后再投喂。拉网时间宜选择在晴天上午9时~10
时,拉网分塘操作应细心,起网时鱼种不可过度密集,计数时应采取带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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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鱼种培育
6.1养殖场要求及池塘条件
见5.1。
6.2鱼种来源
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或按照第5章要求自育的鱼种。
6.3放养时间和消毒
6月上旬至7月上旬,当夏花全长达到2cm~3cm时应及时放养,鱼种要求个体大小均匀,活动能力
较强,检验检疫合格。放养前应用3%~5%浓度的食盐水浸浴消毒5min~10min,并将水温差控制
在±2℃以内。
6.4放养密度
6万尾/hm~12万尾/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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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投饲
投喂的饵料应是经有机认证机构许可的。
6.6日常管理
6.6.1巡塘
见5.6.1。
每隔15d左右加水一次,每次池水加深10cm~15cm。每次最大换水量不宜超过池水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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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148—2014
鲢鳙的规格、比例和密度应根据水库、湖泊营养类型确定。水库、湖泊营养类型划分应符合SL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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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规格一般为100g/尾以上,一般鲢鳙放养比例为4:6~3:7,贫营养型密度以200尾/hm~300尾
/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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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宜;中、富营养型密度以400尾/hm~600尾/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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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宜。
8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