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_T2264-2015_养老机构日常照护规范_河北省.docx
ICS03.080.01
A1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264—2015
养老机构日常照护规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264—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祥和老年公寓。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平、王子豪、刘文丽、张鹏、兰彦。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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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日常照护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日常照护的护理分级、护理人员配置、照护内容、注意事项、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养老机构日常对入住老人的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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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353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DB13/T1185养老机构质量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9353、DB13/T118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评定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康复医学常用的一种量表。可在治疗前、中、后对患者进行评价。
注:以患者日常实际表现作为评价依据,而不以患者可能具有的能力为准。0~20分为极严重功能障碍,25~45
分为严重功能障碍,50~70分为中度功能缺陷,75~95分=轻度功能缺陷,100分为ADL自理。
养老机构对老人生活能力进行评估并分级,按照老人生活能力级别对应进行一级护理、二级护理、
三级护理、四级护理、五级护理、六级护理及七级护理,按照不同照护标准进行服务。
4.2.1一级:神志清楚,沟通顺畅,判断能力正常,巴氏指数量表测评得分大于90分。
4.2.2二级:年龄在75岁以上,巴氏指数量表测评得分大于75分,身体虚弱或者轻微痴呆者。
4.2.3三级:年龄在80周岁以上,体重在80公斤以上,巴氏指数量表测评得分大于70分,患有各种
4.2.4四级:中风后遗症患者,各类慢性病后期患者;巴氏指数量表测评得分大于50分小于70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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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五级:年老体弱,各类慢性病后期患者;神志不清但无打骂叫喊现象,或者患有轻微神经类疾
病的,巴氏指数量表测评得分大于35分小于50分的。
4.2.6
六级: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自主翻身、大小便失禁;不能自主进食,需喂食者巴氏
指数量表测评得分大于20分的小于35分。
4.2.7
七级:神志完全不清,长期卧床,饮食需要鼻饲,巴氏指数量表测评得分小于20分的。
人员的基本配置
一级护理、二级护理护理员与老人配置比例:1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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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5.2三级护理、四级护理、五级护理护理员与老人配置比例:1比8。
5.3六级护理、七级护理护理员与老人配置比例:1比6。
5.4每100~150名老人配置专业护士2名(具体人员数额视养老机构的规模分别递增或递减)。
5.5每50~80名老人配置1名医生(视养老机构托收老人的具体情况安排)。
5.6每901~00名老人配置1名护理员主管。
6日常照护内容
6.1一级护理
6.1.1环境卫生服务:每天清扫房间不少于二次,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无苍蝇、无老鼠、无臭虫。
每周消毒不少于1次。
6.1.2个人清洁卫生服务:督促老人做好个人卫生包括漱口、洗脸、洗手、洗脚、洗头,冬季每周督
促老人沐浴1次,夏季不少于2次,每天在老人早上和午休起床后协助老人整理床铺不少于2次,每周
翻晒被褥不少于1次,老人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枕巾)每月应清洗不少于2次,必要时随时
清洗。
6.1.4饮食起居服务:每天早晨、下午送开水到房间,每餐送餐到桌前。餐具每餐后清洗干净放入消
6.1.7护理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夜间2小时查房1次,及时了解老人身心变化。老人需要帮助时,
随叫随到,入眠困难的根据情况进行睡眠护理。夜间值班的护理员在夏、冬两季要注意开关空调,室温
要保持在利于老人睡眠的温度,18度~25度最佳。
6.1.9每日护理工作完成后护理员应填写《养老机构一级护理照护记录表》和《养老机构交接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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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二级护理
6.2.1服务项目完成一级护理要求外还需提供以下服务。
6.2.2个人清洁卫生服务:在老人需要时,协助老人沐浴。
6.2.3如厕服务:提醒老人如厕,在老人有需求时,协助老人如厕。
6.2.4正确保管药物,并按时督促老人服用。
6.2.5每三天为老人测量血压一次并记录档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