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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管理制度
1、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内进行,工具、容器要专用。
2、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争,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4、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货贺(台面),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以防食品污染。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冒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
8、要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
二、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
4、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不得与半成品、原料混放。
5、剩饭菜应冷却后冷藏存放,外购熟食品应回锅充分加热后供应,
6、烹调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应分台或分层放置,生熟容器有时显标记,不得混用混放,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7、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并定期消毒。
8、烹调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台面清洁。
9、不用炒菜勺尝味,不用抹布擦碗碟。
三、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面食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在操作间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落地。
3、调味品贮存的容器要符合卫生标准,容器要加盖,放止鼠、害虫污染食品。
4、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5、食品应蒸熟煮透,在加工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C,
6、加工带馅食品时,未用完的馅料应冷藏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内使用。
7、各种设备用具用后应保持清洁,加盖清洁的防尘布罩,
8、应保持操作间卫生清洁.
四、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着作间入口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C。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凉菜制作要有计划,当日加工当日使用。
7、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8、非专人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
9、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不关卫生标准,并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洗刷餐饮具必须使用水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要有时显标记。
3、洗涤、消毒餐饮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一起,保洁柜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干燥、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