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维修有效性评价.pdf
ICS27.120.20
CCSF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XXXXX—XXXX
`
核电厂维修有效性评价
Maintenanceeffectivenessevaluationinnuclearpowerplant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GB/TX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2
5总体要求2
5.1通用要求2
5.2管理范围3
6组织机构和文件体系3
6.1组织机构3
6.2文件体系3
7风险重要类确定3
7.1方法3
7.2准则4
8性能指标设定4
8.1性能指标4
8.2设定方法4
9性能指标监测和维修有效性定期评价4
9.1性能指标监测4
9.2维修有效性定期评价5
9.3性能指标的调整5
10维修活动风险评价和管理5
10.1风险评价5
10.2风险管理6
11同行评估6
11.1组织实施6
11.2评估人员6
11.3评估结果6
I
GB/TX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生态环境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8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
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II
GB/TXXXXX—XXXX
核电厂维修有效性评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立和实施核电厂基于性能、风险指引的维修有效性评价体系的技术要求,包括总体
要求、组织机构和文件体系、风险重要类确定、性能指标设定、维修有效性监测和定期评价、维修活动
风险评价和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基于性能、风险指引的维修有效性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其他利用核
能发电和供热的设施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维修有效性maintenanceeffectiveness
对特定的构筑物、系统和设备,按照其设计基准、运行经验设定能反映维修有效性的指标。通过比
较上述指标与该构筑物、系统和设备在运行、维修、试验中所表现的实际性能,来判断维修是否有效。
3.2
维修规则maintenancerule
对核电厂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维修活动进行有效性评价的规则体系,即维修有效性评价体系。
3.3
性能指标performanceindic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