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沈阳建筑大学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pdf
(建筑工程管理)沈阳建筑
大学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沈阳建筑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招生简章
壹、招生说明
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紧密结合,为我国工矿企业和工
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增强我国
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继续开展招收在职
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二、培养目标
1.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
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热爱祖
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该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要了解学科前沿的最新知
识和动态,要了解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要掌握壹定的社会人文、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要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
3.该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熟练阅读本专业领域外文资料及初步利用外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
具备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报考条件
1.工作业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壹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
术和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能够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2.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
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且从事工程实践2年之上,结合
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四、招生的工程领域及面向对象
1.建筑和土木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景观建筑)、、装饰、土木工程、岩土工程、道路铁道、
理论和应用力学、给排水、环境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
2.机械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机械制造、机械设计、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
3.控制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控制、电气、电子、通信、机电壹体化等相关专业人员。
4.材料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玻璃陶瓷、水泥、耐火材料、混凝土)、高分子材料和工
程、金属材料及复合材料、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
5.工业设计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建筑、规划、机械等相关专业人员。
6.交通运输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道路铁道、交通信息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等相关专
业人员。
7.计算机技术领域
面向对象: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开发利用等相关专业人员。
五、招生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自主确定2010年工程硕士的招生总数。
同时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成绩等综合确定各工程领域的招生名额。
六、考生资格审查及报名办法
1.考生在7月上旬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
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
认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壹份),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
查表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壹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壹切后果由考
生自负。
3.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
且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学
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
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
负。
4.已参加2009年“GCT”考试的考生,可在2010年11月上旬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
直接申请报名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我校将对申请者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进行核查,
符合条件者将同意其报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具体申请时间、地点、方式我校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七、考试科目、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俩段制考试入学方法,包含俩个阶段的考试。
第壹阶段,考生参加由国家统壹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
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该试题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
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