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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貂犬瘟热防控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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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1

DB1302

唐山市地方标准

DB1302/T425—2015

水貂犬瘟热防控技术规范

2015-11-25发布2015-12-25实施

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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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2/T425—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唐山市农牧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乐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乐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英海、杨建辉、王晓伟、刘淑玲、刘志勇、李淑娜、朱江山、韩丽娜、宋晓飞、刘爱丽、李颖。

DB1302/T42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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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貂犬瘟热防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貂犬瘟热的流行病学特点、诊断及防控。

本标准适用于水貂犬瘟热的防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926.59

实验动物犬瘟热病毒检测方法

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8596

畜禽场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7532

犬瘟热诊断技术

NY/T767

高致病性禽流感消毒技术规范

DB1302/T379

水貂饲养场建设技术规范

3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水貂犬瘟热

又称貂瘟热,是由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属,犬瘟热病毒引起的热性、接触性传染病。

4流行病学

发病无季节性,断奶前后幼貂和育成貂最敏感,发病率高、病死率高。带毒貂、犬、猫是主要传染源。通过带毒动物的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饲料、水源和用具经飞沫、空气等由消化道、呼吸道、黏膜感染。

5诊断

5.1临床诊断

5.1.1高热,双相热。采食减少,后期拒食。

5.1.2鼻镜干燥甚至龟裂,打喷嚏、咳嗽,呼吸困难,初期流透明鼻液,后期流黏稠甚至脓性鼻液。有脓性眼眦,甚者眼睑粘连。

5.1.3神经症状,头、颈、四肢抽搐,爪垫肿大干裂。

5.1.4初期便秘,后期拉稀,排粘稠血便或煤焦油状稀便。

5.1.5腹下见米粒大小丘疹。

5.2病理变化

5.2.1喉头充血,气管环出血。

5.2.2大叶性肺炎或化脓性肺炎。

5.2.3胃肠道粘膜出血,直肠粘膜条状出血。

DB1302/T42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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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膀胱黏膜出血。

5.2.5脑膜充血。

5.2.6多数片实质性脏器肿大、出血甚至变性、坏死。

5.3实验室诊断

5.3.1胶体金试纸法快速诊断

按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及结果判定。结果阳性的初步判定为貂病毒性肠炎。

5.3.2包涵体检查

上皮组织、网状内皮系统、大小神经胶质细胞、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细胞和脑室细胞、膀胱、胆囊、胆管、肾和肾盂上皮细胞内,可见嗜酸性包涵体。

5.3.3病原学诊断

按GB/T27532规定执行。

5.3.4病毒的分离与鉴定

按GB/T14926.59规定执行。

5.4判定

若临床症状符合5.1.1、5.1.2或5.1.3并出现5.2.4病理变化,且符合5.3.1,则判定疑似水貂犬瘟热,其他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作为参考指标;疑似病例采用5.3.2、5.3.3、5.3.4之一进行确诊,按GB/T27532规定执行。

6防控

6.1免疫接种

仔貂:40~45日龄免疫,疫区间隔14d~28d加强免疫一次;种貂:配种前1~2个月免疫一次,以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采用皮下注射,剂量为1头剂/只。

6.2环境控制

按DB1302/T379规定执行。养殖场内禁止饲养犬、猫等易感动物。

6.3引种

严禁从发病场调入种貂,调入种貂时隔离观察7d~15d后进场。

6.4消毒

6.4.1日常消毒

消毒液的选择和消毒方法可参考NY/T767规定。采用对人畜安全、无刺激的消毒剂,每周带畜喷雾消毒2~3次;发生疫情时,每天至少带畜消毒一次,每隔3d更换一种消毒剂。

6.4.2笼具、食槽、用具等消毒

产前、分窝前对笼具进行火焰法消毒;食槽、水管、用具等定期采用浸泡消毒或喷洒消毒。

6.4.3地面消毒

选用广谱、高效、低毒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

6.4.4人员车辆消毒

设立专门的人员更衣室,相关人员、车辆等须经过消毒池,方可进入场区。

6.5废弃物处理

6.5.1病死水貂按GB16548的规定执行。

6.5.2污染饲料、垫料、粪便、污水等经处理后符合GB1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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