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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妇产科护理学讲义08妊娠合并症妇女的护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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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妊娠合并症妇女的护理

第一节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高危妊娠之一,发病率约为1.06%,死亡率为

0.73%,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其中以湿性心脏病最常见,其

次是先天性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等。

(一)妊娠、分娩对心脏病的影响

1.妊娠期

(1)妊娠期总血容量增加,至妊娠32-34周达高峰。

(2)心率增快,心排出量增加。

(3)子宫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脏向上向左移位,大血管扭曲,机械性

地增加了心脏负担,更易使心脏病孕妇发生心力衰竭。

2.分娩期

在整个过程中,心脏负担重。

第一产程:宫缩使回心血量增加,心脏负担加重。

第二产程:除宫缩外,腹股、膈肌及盆底肌肉的收缩,使周围循环阻

力加大,产妇屏气用力,肺循环压力急剧增加,使内脏血管区域血流

涌向心脏,使心脏负担最重。

第三产程:官缩使子宫骤然缩小,血液大量进入体循环,使回心血量

急剧增加。另外因子宫缩小,腹压骤降,内脏血管扩张,大量血液流

向内脏,回心血量减少,这两种血流动力学的急剧变化,使心脏负担

增加。

3.产褥期

产后1-2日内,由于子宫缩复,大量血液进入体循环,加之产妇体内

组织中潴留的大量液体回到体循环,使血容量再度增加,也易引起心

力衰竭。从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对心脏的影响来看,妊娠32-34周、

分娩期及产褥期的最初3日内,心脏负担最重,是患有心脏病孕产妇

最危险的时期,极易发生心力衰竭。

二()心脏病对母J此影响

(三)心脏病代偿功能的分级

(四)先兆心力衰竭

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如出现下述症状及体征,应考虑为先兆心

力衰竭: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休息时心率每分钟超

过110次,呼吸每分钟超过20次。夜间常因胸闷而需端坐呼吸,或

需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咳嗽后不消

失。

(五)处理原则

1.非妊娠期

做好宣教工作,决定能否妊娠。心功能为I-n级者,可以妊娠。

心功能m级、iv级,或有心衰史者不可妊娠。

2.妊娠期

对不宜妊娠者,应于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妊娠12周以上

者可行钳刮术或中期引产。如已有心衰,应有心衰控制后再终止妊娠。

允许继续妊娠者,应加强孕期监护,预防心衰、感染。

3.分娩期

心功能良好又无手术指征的心脏病孕妇,可在严密观察下经阴

道分娩。

4.产褥期

产后必须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并继续观察病情变化。

(六)护理评估

1.妊娠期

(1)评估会增加心脏负荷的因素。

(2)评估孕妇怀孕的适应状况。

(3)观察有无心衰的表现。

(4)协助监测各种检查值。

2.分娩期

应做一般分娩妇女的评估及心功能评估,以早期发现心衰表现;

评估表现颜色及湿度,是否有发热、发组或苍白,皮肤苍白、湿冷可

能是休克的症状。

3.产褥期

要执行常规性评估及心功能评估;另外需评估产妇的心理反应及

其支持系统、家长新生儿需要的反应。

(七)护理诊断及合作性问题

1.活动无耐力:与妊娠增加心脏负荷有关。

2.自理能力缺陷:与心脏病活动受限及产后需绝卧位休息有关。

3.知识缺乏:缺乏有关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自我护理知识。

妊娠合并糖尿病此为孕妇在妊娠之前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患

者,是在原有糖尿病基础上合并妊娠或者妊娠前为隐性糖尿病,妊娠

后发展为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发生的葡萄糖耐量下降

或明显的糖尿病,不论是否需要用胰岛素治疗,也不论情况是否持续,

均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其诊断标准只需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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