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妇产科护理学讲义08妊娠合并症妇女的护理.pdf
第八章妊娠合并症妇女的护理
第一节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高危妊娠之一,发病率约为1.06%,死亡率为
0.73%,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其中以湿性心脏病最常见,其
次是先天性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等。
(一)妊娠、分娩对心脏病的影响
1.妊娠期
(1)妊娠期总血容量增加,至妊娠32-34周达高峰。
(2)心率增快,心排出量增加。
(3)子宫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脏向上向左移位,大血管扭曲,机械性
地增加了心脏负担,更易使心脏病孕妇发生心力衰竭。
2.分娩期
在整个过程中,心脏负担重。
第一产程:宫缩使回心血量增加,心脏负担加重。
第二产程:除宫缩外,腹股、膈肌及盆底肌肉的收缩,使周围循环阻
力加大,产妇屏气用力,肺循环压力急剧增加,使内脏血管区域血流
涌向心脏,使心脏负担最重。
第三产程:官缩使子宫骤然缩小,血液大量进入体循环,使回心血量
急剧增加。另外因子宫缩小,腹压骤降,内脏血管扩张,大量血液流
向内脏,回心血量减少,这两种血流动力学的急剧变化,使心脏负担
增加。
3.产褥期
产后1-2日内,由于子宫缩复,大量血液进入体循环,加之产妇体内
组织中潴留的大量液体回到体循环,使血容量再度增加,也易引起心
力衰竭。从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对心脏的影响来看,妊娠32-34周、
分娩期及产褥期的最初3日内,心脏负担最重,是患有心脏病孕产妇
最危险的时期,极易发生心力衰竭。
二()心脏病对母J此影响
(三)心脏病代偿功能的分级
(四)先兆心力衰竭
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如出现下述症状及体征,应考虑为先兆心
力衰竭: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休息时心率每分钟超
过110次,呼吸每分钟超过20次。夜间常因胸闷而需端坐呼吸,或
需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咳嗽后不消
失。
(五)处理原则
1.非妊娠期
做好宣教工作,决定能否妊娠。心功能为I-n级者,可以妊娠。
心功能m级、iv级,或有心衰史者不可妊娠。
2.妊娠期
对不宜妊娠者,应于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妊娠12周以上
者可行钳刮术或中期引产。如已有心衰,应有心衰控制后再终止妊娠。
允许继续妊娠者,应加强孕期监护,预防心衰、感染。
3.分娩期
心功能良好又无手术指征的心脏病孕妇,可在严密观察下经阴
道分娩。
4.产褥期
产后必须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并继续观察病情变化。
(六)护理评估
1.妊娠期
(1)评估会增加心脏负荷的因素。
(2)评估孕妇怀孕的适应状况。
(3)观察有无心衰的表现。
(4)协助监测各种检查值。
2.分娩期
应做一般分娩妇女的评估及心功能评估,以早期发现心衰表现;
评估表现颜色及湿度,是否有发热、发组或苍白,皮肤苍白、湿冷可
能是休克的症状。
3.产褥期
要执行常规性评估及心功能评估;另外需评估产妇的心理反应及
其支持系统、家长新生儿需要的反应。
(七)护理诊断及合作性问题
1.活动无耐力:与妊娠增加心脏负荷有关。
2.自理能力缺陷:与心脏病活动受限及产后需绝卧位休息有关。
3.知识缺乏:缺乏有关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自我护理知识。
妊娠合并糖尿病此为孕妇在妊娠之前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患
者,是在原有糖尿病基础上合并妊娠或者妊娠前为隐性糖尿病,妊娠
后发展为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发生的葡萄糖耐量下降
或明显的糖尿病,不论是否需要用胰岛素治疗,也不论情况是否持续,
均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其诊断标准只需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