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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
特修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全部正式员工及试用员
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玫人事
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赛权。
第二章福利工程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工程: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
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担当部分直接从工资
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嘉奖:凡在当年12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
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依据全年综合考核成果发放肯定金额的年终嘉奖,详细的发放
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依据总经办会议确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终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72X当年实际工作月
以下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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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公司服务缺乏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XXX元
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
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
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
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
假方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天。其中元旦1天(1月1日)春
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天5(月1日)中秋农(历
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月1日、
日、3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
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天。
()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
假5天;10年含()
至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布置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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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性休完,特别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布置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
可以担心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根据该员工日工
资收入00%支付年休假工资酬劳。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
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
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别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素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
个月内的结婚证为
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