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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基础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

以及在确认、保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

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希望大家喜欢!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

保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法律制度;

版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

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

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

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

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

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

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

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

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

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

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津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

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

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

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

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

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

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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