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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04-13约3.94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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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制度

物品治理制度(一)

1、目的:建立剧毒物品操作程序

2、范围:适合公司剧毒物品安全治理

3、责任者:安环生产部、储运部、剧毒物品使用单位

4、程序:

4.1剧毒物品安全治理

4.1.1剧毒物品必需由合法单位供给供应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给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4.1.2剧毒物验收后(化验要求参照氰化钠治理制度执行),进入专用仓库,发觉包装有损坏应向储运仓库主管和安环生产部汇报。

4.1.3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仔细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马上去除。

4.1.4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4.1.5剧毒物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马上验收,当即交接清晰并签字。

4.1.6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必需放在专用毒品仓库(或室、柜、区)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4.1.7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展,并有牢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展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

4.1.8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需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

4.1.9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晰,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工程,定期核对、盘存,必需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1.10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需准时回库。

4.1.11如因生产进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安环生产部,经安环生产部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展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展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1.12安环生产部对剧毒物品的操作工人进展资格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重新提出其他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4.1.13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常常更换,对操作人员要定期进展安全教育和考核。

4.1.14剧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4.1.15各类剧毒品要严格制订具体的安全治理制度。

4.1.16剧毒物品使用部门必需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

4.1.17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需严加治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处理。

4.1.18包装器材处理必需由安环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展。

4.1.19剧毒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需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环生产部批准方可处理。

4.1.20加强废金属回收治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剧毒物质,必需进展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4.1.2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危急品安全治理条例执行。

4.2毒品仓储安全治理

4.2.1毒品仓库应符合危急品仓库的要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门窗设施必需完好,并应配制防盗栅,防盗装置,报警、监控器,门口设置防鼠档板等设施。

4.2.2毒品仓库大门应设置二把锁,一把由毒品仓库专职治理员保管,一把由安环生产部保管,毒品仓库的钥匙不得带回家中,应设置一个木箱锁好或放入保险箱,以防遗失,未经厂部和安环生产部的同意其钥匙不得转交任何人代管。一旦发觉仓库钥匙遗失,应马上更换锁,并报安环生产部备案。

4.2.3进仓:供应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展安全检验毒品到仓库后,应马上通知安环生产部,过磅存放在专用仓库。包装破损的另行堆放,并加贴封条,过磅完毕后核实数量,开入库单,登记入册,入库单和毒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入库人员及核对人等的签名。

4.2.4领料: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未经公安局同意,不得外售和出借,车间领料必需经车间主任批准前方可领给,否则不得领料,车间领料与包装数不一样消失零星领料时,其拆开的包装应加贴封条,退回仓库。

4.2.5毒品搬运时必需戴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皮肤破损者严禁接触,搬运完毕后马上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交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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