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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门诊口腔科医生聘用协议二零二五年
甲方(以下简称“医院”):
乙方(以下简称“医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综合门诊口腔科从事医生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聘用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续约,应提前一个月协商签订新的聘用协议。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综合门诊口腔科从事口腔医生工作,包括口腔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咨询等。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继教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2.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哺乳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四、薪酬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万元/月,试用期过后,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医院规定,甲方将调整乙方的薪酬待遇。
2.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提供的住宿、就餐、交通等福利。
五、保密和竞业限制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患者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2.乙方在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后的一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口腔医生工作。
六、协议解除和终止
1.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协议。
2.如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制度、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工资、福利待遇,或未按照约定提供乙方工作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职前一年工资的×倍。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