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参考版).doc
名称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P-BLJ-027
生效日期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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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序
A
1.目的:
依据从原物料进货、储存、发料、生产入库、成品储存和发货以及客户的反馈中的任一环节可追查上、下
任一工序的品质状况,以最快的速度查明原因并改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生产所用的原料、物料、辅料,半成品及成品。
3.职责:
3.1供应商供货的原物辅料的批号标识:采购向供应商要求。
3.2到货原物辅料品质状况和批号记录:品管。
3.3原物料发料的批号记录:储运。
3.4现场使用中的原物辅料批号记录:制造处各使用部门
3.5生产过程中的线别、设备使用状况及工艺参数记录:制造。
3.6生产过程中的制程管控记录:品管。
3.7成品检测记录:品管。
3.8成品出货时的批号和时段记录:储运。
4.工作程序:
4.1采购向供应商下订单时需向供应商要求,必须注明原辅料名称、规格、生产批号。
4.2到货原物料检验时,品管检验人员需详细记录其品质状况、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日期,原料库
管核对数量。
4.3原物料入库后库管需注明批号(生产日期)。
4.4原料发料时需记录所发原物料的生产批号,发料数量,领料单位。
4.5现场使用的原物料由使用部门记录,记录信息包括原物料名称、批号、使用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4.6生产过程中的线别、设备使用状况和相应的工艺参数由制造记录。
4.7制程管控记录(包括异常状况)由品管记录。
4.8成品储存时堆码规范,同时每批产品的生产批号及库存状态均需明确标识。
4.9成品出货库管需在《出货单》上详细记录所发的每个品项成品的生产批号和时段,并将《出货单》按
出货时间顺序整齐装订成册,以便追踪查找。
4.10成品库存及出货品质状况由库管巡检记录。
4.11当有客户反馈品质状况时,品管将调集上述相关资料记录、分析原因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改善对策。
5.检查:
工厂每年进行原料或物料及成品的追溯演练,以查看执行状况。
6.纠正:
对未记录、记录不完全或错误记录的状况品管将填写《纠正预防措施单》通知相关部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