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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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 项目的《PPP 项目合同》,项目
建设总投资约为82,395.68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韶山市人民政府出具 《关于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 项目
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授权书》后,并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的起始日为开工日,合作期限为15 年(其
中建设期2 年,运营维护期13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并将
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
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审议程序情况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8 年 3
月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8 月7 日,韶山市人民政府已出具了《关于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
项目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授权书》。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于2018 年 1 月24 日、2018 年2 月1 日分别披露了韶山市美丽乡村建
设PPP 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的《关于重大工程预中标的公告》和《关于重
大工程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003 )。
2018 年3 月9 日,公司与韶山市农业局 (以下简称“甲方”)、韶山市城乡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在湖南省韶山市签订了 《韶山市美
丽乡村建设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韶山市人民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和
PPP 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及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等工作;授权丙方作为本
项目的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股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代表政
府方参与公司决策,并进行资金监管。合同标的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 项目。
2 、合作模式:本项目拟采取PPP 模式,具体采用“BOT ”的方式进行运作。
3、建设范围:本项目位于韶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中心位置,包括韶山村
2
景区、故居景区的大部分区域。其中韶山村村域范围 16km ,由原韶山、韶北、
2
韶源3 个自然村合并而成,本项目位于韶山村核心区中部三角地带范围6km 。
4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给排水工程与生态治理工程、民居改造工程、市政
交通工程、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和综合管线迁改工程等。
运营内容:对上述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经营,对其中可产生经营
性收入的项目进行运营。
5、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82,395.68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
工程建安费用约70,039.9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2,355.73 万元。
6、合作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范围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其中甲方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本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规
划选址、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监理选定、征地拆迁、安置
补偿等);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7、项目融资方案:
(1)项目的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组成,其中项目资本金占建设总
投资的20% ,共计16,479.14 万元。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1:9
股权比例分别出资,在建设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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