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域茜草街道办电动巡逻车询价采购项目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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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江阳区茜草街道办电动巡逻车询价
采购项目预审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办事处
(即采购人)委托,拟对委托方所需的电动巡逻车进行第6次询价采购。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前,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拟采购项目名称及标的物、供应商的资
格性条件、技术指标参数、服务性要求等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各
潜在供应商意见和建议。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性条件、技术指标参数、服务性要求等内容存在倾向
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及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所提建议和材料 (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在2015
年7月22 日上午11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并抄送采购单位。非常感谢
您的参与。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注:目前江阳区项目报名和保证金缴纳仅支持建行和工行网银转账缴费,请
有意报名的供应商提前做好相关网银开户准备工作。
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代表:黄先生
电 话:0830-3123850 电 话
传 真:0830-3123850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6 日
附件
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江阳区茜草街道办电动巡逻车询价
采购项目预审公告
采购人名称: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办事处
采购项目名称:电动巡逻车第6次
采购项目编号:LZZFCGZX (2014)2038 (06)号
采购方式:询价
分包情况:未分包
一、合格的报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商品合法生产和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
符合经营范围的经销商家。
2、 经销商参加报价的须取得生产商授权。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上述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
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生产商提供的授权书
原件 (经销商报价的需提供);3、2013年度或201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
件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注册成立 (成立
时间少于1年)的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即可;4、2014年或2015任何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 (免税单位除外,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报价代
理人或报价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
须有效、完整、清晰,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 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要求
1. 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要求
序 商品 参考图片 技术参数 单 数 采购人
号 名称 和其它要求 位 量
茜草街道
办 事 处
1 电动 见下表 台 4
巡逻车
详细技术参数和其它要求:
整备质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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