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第六期安置房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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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第六期安置房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第六期安置房PPP 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泸州市江阳区建管中
心作为实施机构。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泸州市江阳区建管
中心委托,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供应商)。通过资格
预审的社会资本 (供应商)方可参加正式投标。
二、 采购需求
2.1 项目建设选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龙头铺村;
2.2 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2.5 亿元;包含13栋安置房及小区
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以及停车位等。
2.3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完成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设计图要求的建设内容,并达到
国家及地方相关的建设管理规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4 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以PPP 方式组织实施,
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泸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
容。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 年,运营期8年。
三、 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
册资本不低于6000 万元人民币(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注册资本应不低
于6000万人民币,同时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1000 万人民
币。)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投资、承建或运营造价在1亿元以
上类似项目;
3.5 2012 2014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 ( 年至 年)无亏损,且年度财
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2015 年新成立企业可提供不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无亏损));
3.6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个;
3.8 建筑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 《四
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 《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
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四、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公开招标的下
一步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
资格预审或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2016 4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年 月 日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
网 ( ) 、 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c )上仔细阅读和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
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资格预审过程和全
部内容。不接受现场领取。下载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5 日下
午17点。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26
日 14 时30 分至2016年 4 月 26 日 15 时00 分,接收地点为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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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泸州市江阳区广凤路 号 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
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 ) 、 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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