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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江环审批201720号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卫生院.PDF

发布:2017-05-10约1.26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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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江环审批 „2017‟20 号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卫生院: 你院报送的《江阳区分水岭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街村,项目占地 2 2 5123m ,新建综合楼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2777.73m 。其中综 合楼包括大厅、门诊、药房及办公室、会议室等;辅助用房包括 配电房、供氧中心、固废暂存间、食堂、洗浆房及污水处理设施 等。项目总投资7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 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 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 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 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污染,落 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 消毒池后进入预处理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进入预 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备用发电机使用时产生的废 气经专用烟道排放,职工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备用发电机、医疗设备、食 堂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交由城市环卫 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项目竣工后须报我局。并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环保竣工验 收手续。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 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请江阳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 督检查。 泸州市江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5 月3 日 泸州市江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7 年5 月3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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