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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汇编_解决方案_计划解决方案_实用文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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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亿通光伏电站 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徐州亿通光电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 1 51 第 页 共 页 徐州亿通光伏电站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的作用,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结合现场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徐州亿通光伏电站(以下简称 “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电站领导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人员要熟 悉、掌握本制度。 第二章 人身和设备事故 第四条 人身伤亡按公司《事故调查规程》和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五条 设备事故按公司《事故调查规程》和有关规定 执行。 第六条 未构成重伤和死亡的一般人身事故,但造成人 员受伤需休息一天以上者为人身轻伤。 第三章 一类障碍 第七条 按公司《事故调查规程》和有关规定构成一类 障碍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构成一类障碍。 2 51 第 页 共 页 (一)电站逆变器(投运正常后的逆变器)故障停运容量 占总容量50%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电站逆变器故障停运 容量占总容量25%以上,时间超过2小时; (二)单台逆变器月累计停用小时超过100小时或单台逆 变器月累计同一故障停用次数超过5次,每次停运超过6小 时; (三)运行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着火,但未引起严重后 果者; (四)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严重的人身、设备未遂事故和安 装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未遂事故者; (五)非本单位人员过失造成重要的发、供电设备异常运 行,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35KV主设备计划检修时间内重要项目未完成,需 再次申请计划检修者; (七)35KV主设备检修或调整运行方式由于设备失修或 检修质量不良造成设备不能调整、检修不能按期完成延误时间 超过8小时者; (八)禁火区域发生明火,生产区域发生火灾,未造成严 重后果者。 (九)本公司认定的其他一类障碍。 3 51 第 页 共 页 第四章 二类障碍 第八条 按照公司《事故调查规程》和有关规定对发生 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二类障碍。 (一)35kV系统2小时不能恢复者; (二)电站逆变器故障停运容量占总容量50%以上,时 间超过半小时;电站逆变器故障停运容量占总容量25%以 上,时间超过1小时者; (三)逆变器故障引起逆变器停用超过72小时者; (四)由箱变故障引起逆变器停机超过48小时者; (五)35千伏线路故障引起逆变器停机超过24小时; (六)单台逆变器月累计停用小时超过50小时或单台逆 变器月累计故障停用次数超过3次,每次停运超过24小时 者; (七)逆变器定检后一个月内消缺超过二次以上,每次停 运超过24小时者; (八)违章作业,危及人身安全,但未造成伤害者; (九)经济损失达到下列价值之一者; 1、 因故障造成发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 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 2、由于采购、供应、加工备品备件质量不良,检修不当 等造成工具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 1万元; 3、生产车辆和工机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 (十)发生供电设备故障,停运检修或停止备用构成下述 情况之一者:(不包括逆变器) 1、主设备停运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运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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