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首届-天上人间古筝乐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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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首屆)
古箏琵琶網路展示大賽
章程
為了弘揚民族優秀文化、普及民族器樂知識、促進古箏、琵琶藝術的普及與發展;為所有熱愛古箏琵琶的人們,提供全新的藝術展示平臺,發現和培養更多的藝術人才;並通過網路的連通,打破區域和距離的阻隔,推動兩岸文化交流,特舉辦海峽兩岸(首屆)古箏琵琶網路展示大賽。大賽組委會按照有關文藝賽事若干規定與要求,對大賽的比賽程式、評比規則和表現形式進行了認真研究和論證,制定出如下章程:
一、組織機構
1.主辦單位: 福建藝術職業學院 福州日報社
2.承辦單位:福 州 新 聞 網 福州愛娟古箏藝術學校
臺灣中壢天上人間音樂學苑 中壢風雅頌古箏樂團
3.協辦單位:福建省教育廳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河南中原民族樂器有限公司、上海鴻峙樂器廠
4. 支持媒體:福州日報、福州晚報、福建電視臺新聞頻道、福建藝
苑雜誌社
二、參賽資格
大中華地區選手、無年齡、職業、演奏水準限制。
三、比賽種類
本次比賽只限古箏、琵琶兩種民族樂器。
四、比賽組別 (12月31日前出生)
1幼兒組:4~6歲
2少兒A組:7~9歲
3少兒B組:10~12歲
4少年A組:13~15歲
5少年B組:16~18歲
6成人組:19歲以上
五、獎項設置:
幼兒組:古箏和琵琶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
少兒A組:古箏和琵琶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
少兒B組:古箏和琵琶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
少年A組:古箏和琵琶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
少年B組:古箏和琵琶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
成人組:古箏和琵琶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
組合組:古箏和琵琶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
六、入圍人數及獎品、榮譽設置:
(一)每一賽段設最佳網路人氣獎1—3名。
海 選: 每組入圍到復賽50名、 組合20組。
複 賽: 每組入圍到半決賽30名、組合10組。
半決賽: 每組入圍到決賽10名、組合6組。
決 賽: 每組決出金獎1名(組)、銀獎2名(組)、銅獎3名(組),新星獎4名。
(二)各組別選手凡獲金、銀、銅獎以及新星獎者,由組委會頒發獎品或獎牌、獲獎證書。
1、古箏類:
金獎獲得者將獎勵古箏(G866)一台、獎牌及證書;
銀獎獲得者將獎勵古箏(G301)一台、獎牌及證書;
銅獎獲得者將獎勵古箏(仿真古箏)一台、獎牌及證書;
備註:組合組獲獎每組獎勵古箏一台
2、琵琶類:
金獎獲得者將獎勵琵琶一把、獎牌及證書;
銀獎獲得者發給獎牌及證書;
銅獎獲得者發給獎牌及證書;
備註:組合組獲金獎每組獎勵琵琶一把
3、參賽選手:
入圍復賽選手將獲得“新人獎”證書
入圍半決賽選手將獲得“新秀獎”證書
4、比賽還將設立“最具網路人氣獎”、“最佳才藝獎”、 “優秀指導教師獎”和“優秀組織獎”等。
七、比賽程式:
比賽分為初賽(報名及網路展示)、現場復賽、半決賽、決賽及頒獎音樂會5個階段。
評分標準為百分制。
臺灣地區的初賽復賽在臺灣本地同時開展,晉級選手赴大陸參加半決賽及決賽。
初 賽:各參賽選手提供一首能代表自身演奏水準的自選曲目(曲目長度規定在5分鐘以內),獨立彈奏、錄製音畫,並上傳至比賽官方網——福州新聞網,供選手自身展示和評委評判。大賽組委會組織評委會以審聽、審看音像資料的方式,對上傳作品進行評審,獨奏類和組合類共產生320人(組)入圍復賽。
組委會於2010年7月20日前後,在福州新聞網發佈入選復賽的選手名單(未進入者不另行通知)。
複 賽:復賽通過現場決選的方式進行,獨奏類和組合類共產生60人(組)入圍半決賽;參加國家認證的音樂業餘考級機構考級成績達優良者,憑2010年有效考級證書及身份證明,進入半決賽。
復賽於2010年8月1日後舉行,比賽結束的2日內在福州新聞網發佈入選半決賽的選手名單(未進入者不另行通知)。
半決賽:于2010年8月在福州(融僑新天地禮堂)進行。比賽項目分為現場演奏(含技巧展示)和才藝考核兩個部分。
1、現場演奏:參賽選手須演奏自選曲目一首,曲目長度規定在5分鐘以內,超時根據超時長短扣0.1至0.3分;
2、才藝考核:選手現場自選題目進行其他藝術形式展示,如書法、舞蹈、演唱、朗誦、剪紙、十字繡等(也可演奏其他種類的樂器。限時2分鐘)。
決 賽:于2010年8月在福州(福州日報社9樓大會議室)舉行。
比賽項目為現場演奏,要求同半決賽。
頒獎音樂會:于2010年8月在福州(福建大劇院音樂廳)舉行。
公佈獲獎名單並給獲獎者頒發獎盃、獎證。特邀金銀獎獲得者、臺灣代表隊、音樂界知名人士參加晚會演出觀摩。福州新聞網福網寬頻頻道現場播出。
八、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截止到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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