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832.5—2024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管理规范 第5部分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设施.docx
ICS03.220.20CCSR82
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832.5—2024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管理规范第5部分: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设施
2024-08-30发布2024-09-29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23/T3832.5—2024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隔离防护设施 1
4.1通用要求 1
4.2防撞设施 1
4.2.1一般规定 2
4.2.2防撞护栏设置要求 2
4.2.3防撞桶设置要求 2
4.2.4防撞垫设置要求 3
4.3隔离栏杆 4
4.3.1一般规定 4
4.3.2中央分隔栏杆 4
4.3.3机非分隔栏杆 5
4.3.4人行分隔栏杆 5
4.3.5移动式隔离栏杆 6
4.3.6其他分隔栏杆 6
4.4道口标柱 6
4.5示警桩 7
4.6阻车桩 8
4.7水马 8
4.8行人过街安全岛 8
4.8.1一般规定 8
4.8.2设置安全要求 8
4.8.3设置规模及配套设施要求 8
4.9减速丘 12
4.9.1一般规定 12
4.9.2结构减速丘 12
4.9.3橡胶减速丘 12
4.9.4减速垫 13
4.10限高架 13
5其他设施 15
5.1通用要求 15
5.2弹性交通柱 15
5.2.1一般规定 15
5.2.2设置要求 1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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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突起路标(反光道钉) 15
5.3.1一般规定 15
5.3.2设置要求 16
5.4轮廓标 17
5.4.1一般规定 17
5.4.2设置要求 17
5.5警示灯 18
5.6交通锥 18
5.7标杆 18
参考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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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DB23/T383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管理规范》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交通标志
——第3部分:交通标线
——第4部分:交通信号灯
——第5部分: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设施
——第6部分:交通安全设施协调应用场景
本文件为DB23/T3832的第5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无锡市明大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万象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晶晶、周正泼、朱俊炜、熊慧中、朱佳丽、李晓冬、卢贵忠、祖永昶、马囡囡、李霖。
本文件首次发布。
DB23/T3832.5—2024
1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管理规范第5部分: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设施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其他设施。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验收、管理与维护。其他道路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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