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路基压实.pdf
路基压实
7.1一般规定
7.1.1路堤、路堑和路堤基底均应进行压实。土质路堤(含土石路堤)
的压实度应不低于表7.1.1的标准。
7.1.2路基土的压实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以及其他指标应在路
基修筑半个月前,在取土地点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
击实试验操作方法按现行部颁《公路上工试验规程》进行。每一种土
至少应取一组土样试验。施工中如发现土质有变化,应及时补做全部
土工试验。
7.1.3土质路基的压实度试验方法可采用灌砂法、环刀法、蜡封法、
灌水法(水袋法)或核子密度湿度仪(简称核子仪)法。采用核子仪法时,
应先进行标定和对比试验。
7.1.4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合格后方可填筑其上一层。否则
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补压。检验频率每2O00m检验8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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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20Om时,至少应检验两点,检验标准,必须每点都符合表7.1.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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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检验点。
7.1.5填石路堤(包括分层填筑岩块及倾填爆破石块)的紧密程度在
规定深度范围内,以通过12t以上振动压路机进行压实试验,当压实层
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时,可判为密实状态。
7.1.6土质路床顶面压实完成后应进行弯沉检验。检验汽车的轮重
(或轴重)及弯沉允许值按照设计规定执行。检验频率应为每一幅双车
道每50m四点,左、右两后轮隙下各一点。路床顶面的检测弯沉值在
考虑季节影响之后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提供为路基回弹模量时,
则应采用设计规范规定的换算公式,计算设计要求的弯沉值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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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对填石及土石路堤如设计规定需在路床顶面进行强度试验时,
应按照设计规定办理。
7.1.8土质路床顶面检验的压实度和弯沉值均应满足要求。如仅有
一项满足要求时,应找出原因,予以处理。
7.2填方地段基底的压实
7.2.1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
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不应小于85%;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
(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
7.3压实机械的要求与选择
7.3.1路基工程应采用机械压实,压实机械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规模、
场地大小、填料种类、压实度要求、气候条件、压实机械效率等因素
综合考虑确定。
7.3.2各种土质适宜的碾压机械参见表7.3.2。
7.4填方路堤的压实
7.4.1细粒土、砂类土和砾石土不论采用何种压实机械,均应在该种
土的最佳含水量±2%以内压实。当土的实际含水量不位于上述范围
内时,应均匀加水或将土摊开、晾干,使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进行压实。
运输上路的土在摊平后,其含水量若接近于压实最佳含水量时,应迅速
压实。
7.4.2当需要对土采用人工加水时,达到压实最佳含量所需要的加水
量可按式(7.4.2)估算:
需要加的水宜在取土的前一天浇洒在取土坑内的表面,使其均匀
渗透入土中,也可将土运至路堤上后,用水车均匀。适量地浇洒在土中,
并用拌和设备拌和均匀。
7.4.3各种压实机具碾压不同土类的适宜厚度和所需压实遍数与填
土的实际含水量(在7.4.1条规定的范围内)及所要求的压实度大小有
关,应根据要求的压实度按照3.5节所作试验路段的试验结果确定。
7.4.4用铲运机、推土机和自卸汽车推运土料填筑路堤时,应平整每
层填土,且自中线向两边设置2%~4%的横向坡度,及时碾压,雨季施
工时更应注意。
7.4.5压路机碾压路基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7.4.5.1碾压前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
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
7.4.5.2压实应根据现场压实试验提供的松铺厚度和控制压实遍
数进行。若控制压实通数超过10遍,应考虑减少填土层厚。经压实度
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处应进行补压后再做检验,一
直达到合格为止。
7.4.5.3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基填土压实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