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797—2024 农田黑土酞酸酯污染防控技术规程技术规程.pdf
ICS13.020
CCSZ00
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797—2024
农田黑土酞酸酯污染防控技术规程
2024-08-30发布2024-09-29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797—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4
2规范性引用文件4
3术语和定义4
4总则5
5源头防控措施5
6原位修复措施5
I
DB23/T379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颖、陶月、王蕾、苏晓慧、焦磊、冯程程、王晓燕、白昕、张博、曲建华、
韩思月、许佳明。
II
DB23/T3797—2024
引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国家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黑龙江省珍贵的黑土资源,防止农田黑土酞
酸酯污染进一步加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结合黑龙江省黑土资源特点和农
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文件。
本标准的编制旨在规范农田黑土酞酸酯污染的防控工作,明确防控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源头防控措
施、原位修复措施。
III
DB23/T3797—2024
农田黑土酞酸酯污染防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田黑土酞酸酯污染防控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源头防控措施、原位修复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对农膜、农药、农肥使用导致的农田黑土酞酸酯污染防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400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25413农田地膜残留量限值及测定
NY/T3041生物炭基肥料
NY/T1224-2018农用塑料薄膜安全使用控制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