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水土保持法基本制度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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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水土保持法基本制度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郭索彦 2010年8月 拉萨 青海某水电站在隆务河河道弃渣 2008年6月19日 ●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 ◆ 行政审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技术评审单位评审通过后,方案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由建设单位上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利部关于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应不予通过: 1、水土保持方案中没有主体工程的比选方案,比选方案水土保持评价缺乏水土保持有关量化指标的; 2、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规范规定的; 3、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建设项目;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项目; 3、违反《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 4、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的开发建设项目; 5、违反《水法》第十九条,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 6、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但未能提供相应文件依据的生产建设项目; 7、分期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 8、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 9、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对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生产建设项目; 10、在华北、西北等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生产建设项目。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建设各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内容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四原则 建设管理五同步 成果举例 建设各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内容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四原则 安全原则-必须保证工程安全 有效原则-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强调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 合理原则-经济上合理,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协调原则-与主体工程相协调,与环境相协调 建设管理五同步 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工程: 投资安排同步 施工同步 检查同步(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 考核同步(对设计、施工、监理的考核) 验收同步(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 水利部认定的技术评估单位 1、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 3、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 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5、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6、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7、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8、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9、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 10、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1、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12、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13、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14、北京北林丽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5、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16、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 6、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 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 根据这一规定,全国有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中,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事宜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出台了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就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主体、征收客体、对象、范围、标准及使用和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体系和操作办法。 从2001年开始,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纳入“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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