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_T 2471-2023 应急与备用水源管理技术规范.docx
ICS27.140CCSP56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471—2023
应急与备用水源管理技术规范
2023-09-15发布2023-12-14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471—2023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规划与布局 2
5水量与水质 3
6运行与调度 4
7管理与维护 6
附录A(资料性)供水统计表(样式) 8
DB41/T2471—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怀斌、曹永潇、王富强、孟春丽、刘静、袁建平、宋刚福、张婧、王博、赵继伟、王化儒、赵衡、耿直。
DB41/T2471—2023
1
应急与备用水源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的规划与布局、水量与水质、运行与调度、管理与维护等。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集中供水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的管理,乡镇集中供水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的管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CJJ/T282城市供水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技术标准HJ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74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HJ77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SL183地下水监测规范
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
SL627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备用水源
为应对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与正常工程维修而建设,当常用水源的水量、水质不能满足用水需求,能与常用水源互为备用、
快速切换运行的水源,通常以满足规划期城市供水保证率为目标。3.2
应急水源
为应对特大干旱、特大洪水、水源污染、工程损毁等突发性事件而建设,当常用水源和备用水源的水量、水质不能满足用水需求,能通过应急措施切换运行、满足短时间用水需求的水源,通常以最大限度满足城市居民生存、生活用水为目标。
3.3
应急水源供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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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启用应急水源供水所持续的时间。3.4
备用水源供水期
除热备外启用备用水源供水所持续的时间。3.5
热备
为保证水源切换时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备用水源供水系统应保持的周期性运行状态。
4规划与布局
4.1基本要求
4.1.1备用水源与常用水源宜互为备用、切换运行,与现有供水系统合理衔接、灵活调控。
4.1.2应急水源与现有供水系统间可通过应急措施进行衔接,切换运行。
4.2工程规划
4.2.1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规划应遵循近远结合、因地制宜、水源互补的原则。
4.2.2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供水系统风险评估;
b)应急与备用水源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c)应急、备用水量预测与供需平衡分析;
d)应急与备用水源工程布局;
e)供水调度方案;
f)水源保护和管理;
g)合理性评价。
4.2.3应考虑水源水质和水量风险、可能的影响范围及人口、水资源条件、城市规模及经济社会条件等因素,论证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2.4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工程规划的期限宜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致。
4.2.5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工程规划的供水服务范围,应考虑现状及规划期内城市公共供水系统供给的范围。
4.2.6宜按照互为应急备用的目标规划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并提出相应工程的建设方案。
4.2.7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应规划为与常用水源类型不同的水源。
4.2.8多水源供水的城市,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应规划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