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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3892-2024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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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7.060CCSA75

O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892—2024

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RemoteSensingInterpretationofLandFeatureswithintheRiverandLakeManagementArea

2024-12-03发布2025-01-02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892—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规定 1

4.1数学基础 1

4.2成果精度 1

5基础数据 2

5.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2

5.2专题数据 2

5.3其他资料 2

6数据处理 2

6.1遥感影像处理 2

6.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处理 2

6.3专题数据空间化处理 2

7地物对象划分 2

8信息提取 3

8.1地物采集 3

8.2地物监测 3

9外业验证 4

10成果整理 4

10.1数据成果 4

10.2报告成果 4

10.3专题图成果 4

附录A(规范性)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对象划分及数据结构定义 5

附录B(资料性)地物影像特征及具体提取作业细则 10

参考文献 19

DB23/T3892—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黑龙江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保障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迪、逯波、刘喜、杨光、张利嘉、李冰、覃婷婷、李振、史忠友、王昱、孙丽梅、宋昊、李吉元、佟涛、王聪。

DB23/T3892—2024

1

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的基础数据、数据处理、地物对象划分、信息提取、外业验证和成果整理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139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CH/T9034全球地理信息资源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范

CH/Z300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4.1数学基础

数学基础包括大地基准和地图投影,具体要求如下:

a)大地基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具体应符合GB/T21139的规定,其中1:500、1:1000、1:2000比例尺数据也可采用地方坐标系,但需转化为CGCS2000坐标系;

b)地图投影与分带: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采用3°分带的高斯-克吕格投影,1:500、1:1000、1:2000确有必要时,也可按1.5°分带,1:50000和1:250000采用6°分带的高斯-克吕格投影,1:1000000采用双标准纬线等面积圆锥投影。

4.2成果精度

4.2.1数据精度

数据精度包括数据源精度、影像套合精度、数据采集精度和解译精度,具体要求如下:

a)数据源精度:正射影像分辨率优于2.5m;

b)影像套合精度:多期影像对比监测,影像之间的套合精度小于低分辨影像的2个像素;

c)数据采集精度:地物轮廓,采集精度不低于2个像素,解译提取的地物的最小面状图斑面积大于等于100m2;

d)解译精度:变化图斑整体误提率和遗漏率均小于5%。

4.2.2对象划分及属性

DB23/T3892—2024

2

各对象划分及属性项赋值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2.3产品规格

河湖管理范围内地物遥感解译成果以行政区划或流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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