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5_T159-2024_保山市核桃测产技术规程_保山市.docx
ICS65.020
CCSB66
DB5305
保山市地方标准
DB5305/T159—2024
保山市核桃测产技术规程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05/T15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
心、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娟、杨晏平、何森辉、王娟、杨升良、杨发成、禹朝文、蒋华、黄佳聪。
I
DB5305/T159—2024
保山市核桃测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保山市核桃测产的术语和定义、抽样方法、产量评估、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
本文件适用于保山市核桃测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LY/T3004.7核桃标准综合体第7部分:核桃坚果丰产指标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指核桃果实坐果稳定后至采收前,通过对样地或样株果实数量进行人工清点、计数、折算,推测核
桃产量的方法。
3.2
指核桃果实成熟期,结合采收生产对一定区域面积核桃果实全部称重,进而推算核桃产量的方法。
在测产区内设置不同地类、树龄的代表性样地,每个样地面积667m,测产面积300hm以下的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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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不低于5个,300hm以上的样地数量不低于9个。每样地至少由3名测产人员分别独立清点果实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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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测产区内按照不同地类、树龄选取代表性样行,样行不含边行;样行内连续选取样株,样株不含
边株。测产面积小于等于3hm,样株数量为15~20株;测产面积3hm~6hm,样株数量为20~30株;
222
222
测产面积6hm~30hm,样株数量为30~50株;测产面积大于30hm,样株数量为50~100株。至少由3
名测产人员分别独立清点果实数量。调查结果按本文件附录A表A.2录入。
5产量评估
5.1样地法
5.1.1样地干果产量
计算公式:A=M×U/1000
式中:A为样地干果产量(kg),M为样地果实数量(个),U为测产面积历年平均干果重(g)。
5.1.2平均单位面积干果产量
计算公式:B=(A1+A2+……+AN)/N
2
式中:B为样地平均干果产量(kg/667m),A1~AN分别为各样地干果产量(kg),N为样地总数。
5.1.3总产量
计算公式:C=B×S总×15
式中:C为总产量(kg),B为样地平均干果产量(kg/667m),S总为测产面积(hm)。
22
式中:D为样株干果产量(kg),W为样株果实数量(个),U为测产面积历年平均干果重(g)。
2
式中:E为样株平方米干果产量(kg/m),D为样株干果产量(kg),0.7为样株测产通用郁闭度折算系
2
数,π为圆周率,R1为样株树冠东西直径(m),R2为样株树冠南北直径(m)。
5.2.3总产量
式中:F为总产量(kg),E1~En为各样株平方米干果产量(kg/m),n为样株数量,S总为测产面积(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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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理论测产
式中:G为样地干果理论产量(kg),Q为样地采收果实鲜重(kg),P为测产面积历年鲜果出干果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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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平均单位面积干果理论产量
计算公式:H=(G1+G2+……+GN)/N
式中:H为样地平均干果理论产量(kg/667m
2
),G1~GN为各样地的干果理论产量(kg),N为样地总数。
6.1.3总产量
计算公式:I=H×S总×15
式中:I为理论测产总产量(kg),H为样地平均干果理论产量(kg/667m
22
),S总为测产面积(hm)。
6.2样株法
6.2.1样株干果理论产量
计算公式:J=T×P
式中:J为样株干果理论产量(kg),T为采收样株果实鲜重(kg),P为测产面积历年鲜果出干果率(%)。
6.2.2
样株平方米干果理论产量
计算公式:K=(J×0.7)/π×[(R1+R2)/2]
2
式中:K为样株平方米干果理论产量(kg/m),J为样株干果理论产量(kg),0.7为样株测产通用郁闭
2
度折算系数,π为圆周率,R1为样株树冠东西直径(m),R2为样株树冠南北直径(m)。
6.2.3总产量
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