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墙砌筑施工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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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砖混、外砖内模及有抗震构造柱的砖墙砌筑工程。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砖:品种、强度等级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试验单。清水墙的砖应色泽均匀,边角整齐.
2。1.2 水泥:品种及标号应依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条件选择,一般宜承受
325号一般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1。3 砂:用中砂,配制M5以下砂浆所用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砂浆的砂含泥量不超过5%,使用前用5mm孔径的筛子过筛。
2.1。4 掺合料:白灰熟化时间不少于7d,或承受粉煤灰等;
2。1。5 其它材料:墙体拉结筋及预埋件、木砖应刷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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