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房地产金融政策(9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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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份房地产金融政策汇编
9月份货币政策与房地产金融政策
时间政策摘要9月8日银行提高土地一级开发贷款门槛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不再对土地一级开发贷款业务发放“信用贷款”。土地项目贷款的取得必须以“抵押贷款”方式,即土地储备中心必须以能够证明产权完整清晰的土地进行抵押。目前银行的抵押率较去年大幅下降了约20个百分点。8月下旬/9月初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水国务院已经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扩大试点,央行会同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研究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方案。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商业银行将部分贷款证券化,而且银行应考虑将中长期贷款作为基础资产,提供期限较长的证券化产品。9月初存准金定向下调央行9月2日披露,将对新疆地区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中城商行被执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对农信社则执行低6到7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9月20日对公租房可直接发放贷款国务院表示,中央政府将继续增加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补助,并敦促地方政府增加对该工程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对于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公租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9月21日部分地区限定房地产信托规模占比部分地区银监局已提出要求,辖区内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资产规模不得超过信托资产总规模的30%。9月30日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1年第三季度例会提出,要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把握好政策的节奏和力度。要继续发挥直接融资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9月份房地产金融政策导向
时间政策导向或观点摘要9月13日险资土地储备项目年内或停批监管部门在今年剩下的时间里可能不再批准险资投资土地储备的项目,原因是保障房土地储备收益前景不明,且未形成成熟的运??模式。目前险资参与土地储备的最大项目是“蓝德计划”(LAND)的回报率连6%都达不到,甚至赶不上银行大额存款利率。9月3日《基金法》修改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人大财经委员会已经原则通过修改草案。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股权投资都纳入到调整范围之中。这次修法提出了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契约型、公司型和合伙型;对基金以募集方式实行有区别的监管。在税收问题上,基本上体现不重复纳税和相同法律关系的金融产品应该享受同样税制的税收原则。同时恰当处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9月初证监会推动“401K”养老长期资本计划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表示,证监会正与相关部委协调,推动“中国401K”相关政策的制定。虽然推出该计划的基础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但在有机会的时候应尽量同步推进。这些基础工作包括延迟纳税、税收优惠、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等。9月29日传浙粤沪深四地年内试点直发地方债 消息人士称,中国将于第四季度允许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和深圳市将参与此次试点,第4季度可能将发行总计约人民币2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今年计划代理地方政府发行总值人民币2000亿元的债券,发行规模与过去两年持平。上述参加试点项目的地方政府直接发行的债券也包括在这2000亿元的发行计划中。9月13日银监会警示商业地产风险多家银行收到监管部门关于风险防范的通知,要求对近期炒作升温的商业房地产保持高度警觉;通知要求加强对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非住房类贷款监测,涉及商业用房的信贷标准必须大幅高于住房,并加大对假合同、假按揭等行为和转按揭、假按揭等做法的打击力度。9月16日货币政策“趋紧”预期明显减弱央行公布的报告显示,企业对未来价格上涨的预期有所弱化,同时对宏观经济的信心下降。受此影响,预计下季度货币政策继续趋紧的银行家减少,而预期货币政策将保持现有适度水平的银行家的比重较上季显著上升。9月13日信贷规模的管制或放松央行主办的《金融时报》评论文章称,由于经济增长放缓,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未来信贷规模的管制将可能会有所放松。这可能导致接下来几个月的信贷投放以及货币统计数据出现反弹。但抑制通货膨胀仍是首要任务,央行可能维持总体的货币政策立场不变。9月28日对房地产信托不会有新的监管措施前期对信托公司的窗口指导已经足够,而且效果正在显现,目前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降幅不小,“暂时不会有新的措施。”9月24日资本流入增多需要关注随着外围经济基本面恶化,我国跨境资金流入出现反弹。8月份新增外汇占款达3769.4亿元,较7月份大幅反弹七成。10月3日温家宝要求遏制高利贷倾向温家宝在浙江调研时指出,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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