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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doc

发布:2017-04-20约2.64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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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10年修订) ? 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 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 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 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学 历 分 值 类 别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与双学士本科大专中专所学专业 与从事专业一致第一学历3525201510后取学历302015105所学专业与 从事专业相近第一学历332318138后取学历281813103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项目 6、业绩荣誉赋分 级 赋 目 项 分 别 国家级部级(行业)和省政府级厅级(行业)和市政府级市直部门(行业)和县???区政府级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乡镇政府级所在单位专业奖励2520151052行政奖励1510531劳动模范25201510(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 位 次 分 值 级 别 第1位第2位第3位第4位第5位第6位国家级一等454035302520二等403530252015三等353025201510省 部一等3025201510二等252015106三等2015107厅(局)级一等23181384二等2015107三等15107县(处)级一等1385二等852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2)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3)持有国家专利的首位人员,一项发明专利40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10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5分。 (4)以上成果或专利转化为生产力并经有关部门认可的计20分。 (5)最高计45分。 8、著(译)作论文赋分 ?(1)著(译)作赋分 级 别 分 值 类 别 公开出版(ISBN)内部出版(准印证号)第 一 位第 二 位第 三 位第 一 位第 二 位第 三 位著 (译) 作20万字以上1510886410万字以上10866423万字以上8644323万字以下642321(2)论文赋分 级 别 分 值 类 别 国 家 级省 级市(地)级第 一 位第 二 位第三位第 一 位第 二 位第三位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公开发表54343221内部发行3211大会交流321211①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②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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