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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貂饲养场建设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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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0

DB1302

唐山市地方标准

DB1302/T379—2014

水貂饲养场建设技术规范

2013-12-30发布2014-01-15实施

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02/T379—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唐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张进红、马永兴、王建涛、张晓利、李俊勇、贾日东、周建颖、崔建国、李淑娜、刘立华、石有权、张曼。

DB1302/T379—2014

水貂饲养场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貂饲养场建设的场址选择、场区规划与布局、建筑要求与设备配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种貂规模500只以上水貂饲养场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DB13/T992-2008水貂场建设技术规范

3场址选择

3.1选择场址应符合本地区农牧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通过环保部门对畜禽场建设环境评估,并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饲养场应建在距大型公共场所、学校1000m以上的下风处。距离交通干线、公路、铁路500m以上,交通便利。3000m以内,周围无其他大型化工厂、矿山、皮革加工厂等。

3.3场区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地面平坦并稍有1%~1.5%的坡度,排水良好。

3.4场区土壤质量符合GB15618的规定;空气环境质量符合NY/T388的规定;水源充足,水质符合NY5027的规定。

3.5电力供应安全、稳定,通讯畅通。

4场区规划与布局

4.1饲养场入口门前设消毒池,消毒池规格(长×宽×深)4m×3m×0.2m,人行入口设消毒通道。

4.2饲养场分为生活区、管理区、生产辅助区、生产区、隔离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六个主要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修建隔离墙或绿化隔离带,分界明显,设有专用通道,出入口处设消毒池;生产区入口处设密闭消毒间,安装紫外线灯,设置消毒手盆,地面铺浸有消毒液的踏垫。

a)生活区设在场区最高上风口或地势最高段;

b)管理区设在生活区和生产辅助区之间,在上风口及地势较高处,主要建筑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接待室、技术室、档案资料室等;

c)生产辅助区主要用于饲料加工、贮藏、化验室等,处于管理区和生产区中间过渡带上;

d)生产区设在场区地势较低和下风的位置,主要建筑为貂棚,建筑面积按每只1.2m2~1.4m2计算;

e)隔离区设在生产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及地势较低处,主要建筑包括兽医室、隔离舍、毛皮初加工室;

f)无害化处理区设在隔离区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应尽量远离其他五个功能区,主要包括粪污处理场

DB1302/T379—2014

及尸体无害化处理区等。

4.4貂场与外界有专用道路相连通,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分开,不得交叉、混用。

4.5貂棚3m~5m处修建隔离墙和围墙建设高1.7m~1.9m,墙基排水沟处设铁丝拦截网;选择适合当地生长,对人畜无害的花草树木建设绿化隔离带和场区绿化。

4.6各功能区设立消防设施;建设抵御降雨的适宜排雨沟;建筑物需能抗风八级以上;抗震6级以上。

5建筑要求与设备配置

5.1貂棚

5.1.1貂棚为开放式建筑,包括棚柱、棚梁、棚顶三部分,应坚固耐用、便于操作。建造时可就地取材,选用砖石、木材、钢筋、水泥、角铁、石棉瓦等材料。

5.1.2貂棚规格通常为长适中,宽3.5m~4m,脊高2m~2.8m,檐高1.4m~1.7m。

5.1.3貂棚两侧放置貂笼,中间设不低于1.5m宽的作业道。棚内地面平坦不滑,高出棚外地面20cm~30cm,笼下或笼后设排水沟,雨污分流,暗沟排污。

5.1.4貂棚间距不低于3m。

5.1.5貂棚朝向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势综合考虑,多采取南北朝向。

5.2貂笼和窝室

5.2.1貂笼

分为种貂笼和皮貂笼。种貂笼主要用于养殖种貂,也可以养殖商品皮貂;皮貂笼一般只用来养殖商品皮貂,在其分窝后使用,也可用后备种公母貂养殖。

a)种貂笼

貂笼用抗腐蚀性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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